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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淘宝刷单有风险,钓鱼软件窃取钱
时间:2017-05-18  作者:陆超  新闻来源:磐安县检察院 【字号: | |

  很多淘宝商家为了提高自己店铺的信誉、知名度,都打了刷单的主意:仅需要付出百多元钱,就可以大幅提高商品的销售量,实在是一笔不错的投资。只是需要谨慎的是,现在不少刷单者利用帮淘宝商家刷单的机会,窃取其支付宝内的资金,风险极大。日前,磐安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分别批准逮捕了李某、周某等17人。

  在现实中,淘宝刷单的行为虽违反淘宝的规定,但没有任何的明文规定来对其进行限制,所以在QT、IS等平台上,刷单之风盛行,不少人以此为业,还形成了不同的交易方式:代付和远程。所谓代付是指先由淘宝商家指定刷单的任务,然后刷手以自己的资金进行拍单付款,事后刷单财款及报酬由淘宝商家进行归还,这种方式风险太大,没多少刷手愿意使用,真正普及流行的,还应是远程的方式。刷手在接取刷单任务后加商家为QQ好友,随后拍下指定的商品,进入付款页面时,刷手打开QQ远程操作,让商家自己操作进行付款,如此下来,商家刷单所支付的钱,进入的是自己店铺的账户,相当于把钱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安全性高。

  但就是这个所谓的安全方式,如今却被不法分子钻了漏洞,而他们利用的主要工具,就是钓鱼软件。这类钓鱼软件数目、种类繁多,最大的作用,便是篡改支付链接及篡改支付金额。犯罪嫌疑人在进入付款页面时,便启动该种软件、设定支付金额并进行隐藏,然后打开远程操控让商家进行支付,商家自然不知此时的支付链接早已被钓鱼软件修改,收款人已从商家店铺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改成了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账号,待商家付款成功后,犯罪嫌疑人就迅速拉黑淘宝商家,逃之夭夭。

  由于每次单笔作案数额都不大,而且刷单的淘宝商家认为自己违规操作,颇为心虚,不敢声张,故此使得该些犯罪分子愈发猖獗,影响极为恶劣。因此检察官套用《人民的名义》中有一句话,“只要自己不犯错,就没人逼你犯错”。若不想着钻空子投机取巧,犯罪分子也无可趁之机。提醒广大淘宝商家能够注重“信誉”二字,切勿迷信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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