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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伪造高校录取通知书,诈骗不成反犯法
时间:2017-06-07  作者:吕景俊 李帅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高校录取通知书也能伪造?还有人相信了?”近日,永康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伪造的高校录取通知书诈骗的案件。

  今年48岁的王某系永康的一家外贸公司的股东之一。外人眼中的王某是位成功人士,有房有车有公司,且颇有人脉。

  程某是王某公司的职员。去年7月程某儿子大学毕业,想继续攻读研究生,可惜考试失利了,程某有心帮儿子但苦于没有人脉,只能叹气。王某无意间得知此事,就谎称自己认识南京军区的司令,可以通过“私人关系”破格拿到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需要收取一点好处费。

  在王某信誓旦旦的保证下,程某并未起疑,依着王某的意思为其还贷款作为支付辛苦费的方式,分次为其转账共计11万余元。期间,程某不断催促王某为其子办理入学手续,王某便从网上下载了一份“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将程某儿子的姓名粘贴上去,声称“司令员”承诺到时候程某可以通过这份复印件去校区换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程某见此更是对王某的话深信不疑。直到几个月后程某持此复印件去学校报到方知被骗。王某依法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别人都以为我很能干,其实我公司已经入不敷出,还不起贷款了,我没办法就只好骗人了。”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动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但是反观程某的行为,盲目相信“跑关系”这种不正之风,不仅造成了财产的损失,更耽误了儿子的学业。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本是无可厚非,但是这种爱一定要建立在合法合理的途径上,家长作为孩子的榜样,更要自强自立,以身作则,鼓励孩子走正路,行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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