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想去纹眉店学纹眉的,看到老板娘没有注意自己的手机,我就顺手把手机拿走了。”小马最终在庭审时承认了自己偷窃的事实,最终被永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还得从5月14日说起,小马是个云南女孩,来永康找工作,因为时下半永久美容特别流行,就想着去学习纹眉。当天下午,小马邀上好友小曹一起去石柱去逛街。路遇一家纹眉店写着“招工”,小马便走了进去,让老板娘给她修眉毛,同时问招学徒的事情。
年轻美丽的老板娘准备好开始给小马修眉毛,顺手就将自己手机放在了旁边的小架子上。小马眼角瞥见是个iPhone 7plus手机,心里就存了心思,一边和老板娘继续询问学纹眉的事情,一边思索着如何将手机盗走。修完眉,招工的事儿也问的差不多了,付了钱,趁老板娘起身去拿名片的工夫,小马立马拿了老板娘的苹果手机跑出店外,叫上在另外一家店逛街的小曹一起离开了现场。
这边老板娘没看到人也没在意,忙完另外一个客户以后准备拍照发到朋友圈秀一下自己给客户纹眉的效果,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赶紧用座机拨打自己的号码。小马一看有电话进来就马上将手机关机了。老板娘料定是刚才来说想学纹眉的那个女孩子拿了自己的手机,当即报警,并根据手机的定位功能查看手机的位置。小曹看见小马有点慌张,开口询问,小马谎称有事着急回家,小曹也就没有再问了。
当天傍晚6点,警方就找到了小马。面对警方的质问,小马说一口咬定是老板娘不小心放错地方,自己并不知情。
案子被移送到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去提审,告知小马她的所作所为,根据已有的证据已构成盗窃罪的时候,小马才哭着说了实话:“我没有拿错手机。我其实是想把手机拿来自己用的,但现在我很后悔。”检察官根据小马系初犯,且已归还赃物,将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后,定罪起诉至法院,这才有了开篇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