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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无故被推意难平 心生邪念敲诈勒索
时间:2017-08-04  作者:吕莹盈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不小心被人推倒,本是受害者,然而受害者不甘心,以索要高额医药费为由纠集多人将曹某从家中掳走,并向其勒索共计2万元现金。“受害者”成了“施暴者”。7月26日,涉案嫌疑人陆某被永康市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

  贵州籍男子曹某在永康古山打工已多年,平时工作之余没啥事,就常到古山一家洗脚店泡泡脚。去年12月中旬,曹某像往常一样下了班后到洗脚店泡脚,店里服务员跟他开起了玩笑,抢他手机要他发红包。推搡过程中,曹某不小心将该女子推倒在地上,后脑勺当即起了个包。该女子当即开始嚷着头晕恶心,吓得曹某赶紧带其到医院检查。经镇里和市里的两大医院检查均答复无碍后,曹某舒了一口气。可是女子却开始不依不饶,声称已不能上班,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一万块,曹某见女子开始耍无赖,也没理会,直接回了家。

  不料女子居然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调解,曹某最终答应除了支付一千多元的检查费用外,另外再给女子500块钱。曹某以为花钱买了平安,但是事情却远没有结束。

  12月31日下午,曹某在出租房休息,突然冲进来四、五个人,二话不说对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随后还直接将他带至车上。曹某这才看到坐在前排的人正是之前被自己不小心推伤的女子。

  被打怕了的曹某赶紧向女子求情:“有什么事情好好讲,我愿意出5000块钱赔你。”女子声称曹某不诚心,又指使车内其他几个人对曹某一顿殴打,并威胁曹某不拿出足够的钱,就要其受皮肉之苦。曹某无奈,最终拿出2万块钱,女子这才示意将曹某放走。

  当天晚上,曹某报警,而女子已携款潜逃。

  7月3日,涉案女子被永康警方抓获归案。经查,该女子姓陆,来自湖南,今年30岁。去年12月中旬刚来永康上班,被曹某不小心弄伤后,觉得曹某只出了500块钱太少了。心有不甘的陆某就找来老乡安某及安某的几个小弟要求讨回公道,这才有了掳走曹某勒索钱财的事情。

  “我觉得自己一个女人家身在异乡,被人如此欺负不甘心,所以就干了这样的傻事。”看守所里,陆某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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