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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女子惨遭情夫杀害 背后原因竟是为了“练胆”
时间:2017-08-28  作者:廖雪芳、张子成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舒某与曹某积怨已久,蓄意谋杀,但因为是“首杀”,不知道杀人时死得快不快,遂拿女友小红(化名)“练胆”,将其骗至荒山上将其杀害。随后舒某一直蹲守在曹某家附近伺机作案,但还未等曹某出现便落网。日前,永康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舒某批准逮捕。

  舒某与小红于今年2月在永康醉味阁饭店相识,那时舒某刚应聘到饭店上班,小红已是饭店经理了。小红本是有夫之妇,但一直与丈夫感情不合,和舒某认识没多久,二人便同居了。但小红不知道的是,舒某因遭曹某欺骗,债台高筑,常常被人催账,有家回不得,与其交往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躲避追债。“我和她交往就是为了利用她,这样我可以有一个可以住的地方。”

  今年7月,银行、高利贷又向舒某催债,舒某心理压力很大,想想这一切都是拜曹某“所赐”,舒某索性不想活了,产生了杀人后自杀的疯狂念头。

  “我当时的想法是杀了曹某或者他家人。不管是谁只要是他家里人,我就要杀,自己再在他家吃毒药自杀。但我没有杀过人,所以就想到先杀小红练练手。”

  失去理智的舒某特地从五金城买来一把铁铲,事先在永康马竹岭山一块坟地处挖了一个大坑,打算杀人后埋尸。做好准备后,7月17日,舒某故意找茬和小红吵架,以闹分手归还行李为由,于当晚将小红骗至山上一条偏僻的水泥路。正想动手时,恰逢附近有人经过,舒某未能得手。次日晚,舒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将小红骗至同一地点,趁小红开电动车储备箱不备之机,用事先准备的刀子在小红脖子处刺了四五刀,小红当场死亡。因小红死亡地点距离事先挖的坑较远,舒某随手将尸体推到树林中丢弃,顺手还拿走了小红身上的一部苹果7P手机和一枚黄金戒指,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场后离开。

  杀人后的舒某并未感到惶恐,相反,他继续部署着下一步的杀人行动。他到农贸市场重新购买了尖刀、剪刀、刀片、老鼠药、敌敌畏等物,“我打算将这些工具能用上的都用上去,杀了曹某后,自己再服毒自杀”。

  之后,舒某先后蹲守在曹某家附近两次,还在曹某曾经住过其他地方守候过,但均未果。

  公安机关迅速侦破小红被杀一案,于7月24日将再次到曹某家附近蹲守的舒某抓获,这才避免了又一命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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