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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儿童游戏室惊现“变态叔叔”
时间:2017-09-26  作者:吕堰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因为临时有事,许多家长会选择让孩子一个人在儿童游戏室玩耍,想想可能觉得不会出什么问题,可听完下面这个案例,你还敢这么做吗?

  2017年初的一天下午,女童小梅(化名,案发时四周岁)的父母因为要摆摊做生意,遂让其一人在附近超市儿童游戏室玩耍。小梅的父母生意比较忙,觉得儿童游戏室有售票员看着,大庭广众之下应该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和小梅交代了一些“不要乱跑,等爸爸妈妈回来接你”之类的话,就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没想到凌晨收摊回家后,妈妈给小梅洗澡时才发现小梅阴部有较深指甲印并有些破皮流血。细问之下,小梅才说了实情。原来白天她一个人在儿童游戏室时,有个不认识的叔叔叫住她,说给她投币玩游戏机,玩的时候叔叔就从背后抱着她并伸手捏她下体,她想挣脱,可是叔叔力气实在太大了,她根本没法跑开。

  听完孩子的讲述后,小梅父母马当即报了警。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将“陌生的叔叔”陈某抓获。

  案子移送至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该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庭审时,陈某当庭认罪。日前,永康市人民法院对犯猥亵儿童罪的陈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律小贴士,《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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