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抓住“隐身”的嫌疑人:永康检察院办理“淘宝刷单钓鱼”系列诈骗案
时间:2018-02-01  作者: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2017年,永康检察院一共受理了“淘宝刷单钓鱼”系列诈骗案件95135人,起诉88126人,不起诉4人,法院判决5673人。作为一种新型犯罪,该系列案件的诈骗犯罪隐蔽强,涉案人数众多,尤其是犯罪对象的远程非接触性和不特定性,使得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成为了网络中“看不见的客人”,也给该系列犯罪的检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以点及面,勾出共同诈骗网络

  在这批“淘宝刷单钓鱼”系列诈骗案中,有一类特殊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不是具体诈骗行为的实施者,却和永康检察院受理的这系列“淘宝刷单钓鱼”诈骗案件都有密切的联系,比如本案“钓鱼”软件的开发、提供者黄某。虽然黄某几乎和所有刷单诈骗的行为人都没见过面,但他明知自己雇人破解的“钓鱼”软件只能用于淘宝刷单诈骗,仍向刷单诈骗行为人有偿提供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在案件受理之初,检察官就注意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上,虽然认定了黄某构成诈骗罪,但在事实认定上却只表述了黄某出售“钓鱼”软件的获利数额,而没有对他诈骗犯罪的数额进行认定。为了全面有效指控犯罪,检察官先后二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然而侦查机关补充的证据均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他的下家太多,都是网上交易的,已经抓获的基本都没见过面,没抓获的更是连身份都还没确定,他参与部分的数额认定上确实存在困难!”侦查人员也很无奈。没有具体的犯罪金额就无法认定基本犯罪事实,案件的办理一度陷入了僵局。

  事实上,传统办案模式对这系列诈骗案件侦查的不适应,导致这系列诈骗案件的郜退补率和低退补质量已成顽疾。对此,永康检察院与永康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退回补充侦查有关问题的意见》,从制度的层面对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的能力和检察机关引导侦查能力均作出了详细要求。在此背景下,检察和公安的承办人就黄某涉嫌诈骗罪部分的补查目的、补查内容和补查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一个细节,黄某出售的“钓鱼”软件是按月购买使用权的,且出售的单价相对稳定。据此,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从“钓鱼”软件的使用时限、购买软件的记录和诈骗行为人的作案时间之间的对应性入手,提过网络数据提炼将隐匿黄某等人犯罪行为的网变成缚住黄某等人的天网,初步确定利用黄某提供的软件实施诈骗的已查实人员近60人,黄某参与部分的诈骗金额达60余万元。

  化零为整,构建协同办案体系

  数据比对上的重大突破让公检承办人都精神为之一振,然而,紧跟着的取证环节又遇到了难题。虽然是系列案件,但这批“淘宝钓鱼刷单”诈骗案涉及人数众多,拆分出来的90余个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和办案单元不一,导致证据的收集整合成为一个庞大的工程。针对该问题,永康检察院对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该系列案件进行初步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强化了自行补充侦查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交叉审查,减少了大量数据核对、证据梳理上的重复劳动。各员额办案组各自提供了本组内承办该系列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刷单诈骗行为人的口供、相关的电子数据等证据,已结案的还提供了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相关文书。通过各办案组协作,检察官不仅迅速查实了侦查机关提供的部分数据错误,还发现了不少侦查机关遗漏的共同犯罪事实,最终认定黄某参与部分的诈骗数额达一百余万元,并完整了指控黄某犯罪事实的证据锁链。

  另一方面,通过统一协调,解决该系列案件证据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针对支付平台不配合对子数据进行背书的问题,统一要求侦查机关以电子数据勘察的方式将黄某案中支付平台提供的数据母盘的证据效力及于各关联案件的子数据,从而确保了个案证据链的完整性。

  在办案过程中,永康检察院又发现该类案件在定性和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分歧。对该系列案件中刷单诈骗的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对在网上传播“钓鱼”软件使用教程并向刷单诈骗行为人出售“钓鱼”软件的行为是定一罪还是数罪,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不同意见。

  对此,永康检察院依托前期出台的各项权职配置制度,充分发挥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下新办案模式的优势:一方面,确保检察官和助理各司其职。由助理负责证据的梳理、文书的制作等辅助性工作,让员额检察官从繁重的程序性劳动中解放出来,以更多精力投注于案件的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分管联系并行、全员额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独立办案和检察一体的平衡,统一把握该系列案件的司法尺度,从而避免了该系列案件的罪责均衡问题。

  根据统一的共犯认定标准和数额认定标准,最终对于该系列诈骗案件中,既在网上传播“钓鱼”软件使用教程,又向刷单诈骗行为人以分次有偿提供使用密码的方式出售“钓鱼”软件的黄某,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对仅帮助黄某修复“钓鱼”软件的姚某认定为诈骗罪的从犯且对其参与期间黄某的全部诈骗犯罪数额承担责任。

  多管齐下,造就省级优秀案例

  除了上述举措外,永康检察院在办理该系列诈骗案件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多管齐下,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通过派员出席案件侦查分析会等举措加强引导侦查、通过模板式审查等方式提高审查效率,降低了该类案件偏高的退补率,确保案件能捕能诉快捕快诉,有效遏制了犯罪蔓延态势;通过实体上减少轻罪入刑、程序上平等适用逮捕措施等,降低偏高的轻刑率和审前羁押率,严格控制打击面,努力彰显司法温度;通过积极探索试行认罪量刑协商等工作机制,降低偏高的上诉率,有效抑制重复司法需求。

  永康检察院办理该类案件的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并被确定为“互联网法治研究联盟检察实践基地”。2018116日,永康检察院的“淘宝刷单钓鱼”系列诈骗案获评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绿色司法优秀案例。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