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打了上门服务费后,业务员就消失了
时间:2018-02-06  作者:童琳偲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我并不是没有钱,只是因为公司老板没有按原先说好的提成给,一气之下才想到用这种手段报复老板。我愿意退赃。”考虑到李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金额不大,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月31日对涉嫌诈骗的李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月8日上午9时许,家住永康市芝英镇的童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之前多次咨询办理贷款的某投资咨询公司业务员李某。李某在电话中称,之前童某因部分资质不符而未能办下来的贷款现在能办下来了,自己待会儿就会到童某家中帮助其办理贷款,但是童某必须先交2500元的上门服务费。因为确实在投资公司和李某接触过,听到李某这么说,童某便立即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500元转给李某。

  童某转账后将自己的位置发给李某,但等了许久李某还是没来,心生猜疑的童某就打电话去李某就职的投资咨询公司询问,一问才知道原来李某已于2017年12月13日被公司辞退了。发现上当了的童某赶忙到公安局报了案。

  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于当日立案进行调查,并于1月9日在永康市东城街道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相同手段还骗了其他三人,诈骗所得7500元钱。

  案件移送至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审李某时,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检察官提醒大家,微信交流方式渐渐取代我们原先面对面的交流模式,这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涉及金钱方面的交易,最好还是多方确认后再进行更为稳妥,以防止像本案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