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你以为盯着你的只有交警?不,还有他们......
时间:2019-05-09 作者:卢笑晨 新闻来源:永康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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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拒绝酒驾已在绝大多数驾驶员心中根深蒂固,但仍然有一些司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不会出事儿。殊不知,当你饮酒后开车上路的那一刻,不只是有交警随时查处,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可能也在黑暗中盯着你,一不留神,可能就被“碰瓷”了。
日前,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8年7月23日,被告人范某、程某经事先商量,在永康市某酒吧门口,寻找酒后驾驶车辆的司机为“碰瓷”目标。在确定被害人王某驾驶轿车离开后,二人驾驶奔驰轿车尾随跟上,途中故意制造与王某的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后利用王某害怕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理不敢报警的心理,向王某勒索高额“维修费”2万元。王某拒绝后,范某遂向警方指认王某(乙醇117mg/100ml,另案处理)酒驾。经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两车车损价格人民币5910元。
被告人范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驾车碰撞酒驾车辆、要挟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敲诈勒索罪。2019年4月24日,二人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5月6日判决生效。
据范某和程某交待,因为酒驾的司机一般害怕被交警查处,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能保险理赔,往往不敢选择报警,于是二人就打起了“碰瓷”的主意,试图按照4S店的维修标准要求对方赔偿,再去普通修理店维修或者直接不维修,从而赚取差价。
“你的妻子还坐在车上,想过自己酒驾的后果吗?”面对检察官的质问,被害人王某表示,当日晚饭时喝了一两白酒,之后去酒吧看表演,本想着已经过去四五个小时酒醒得也差不多了就开车回家,没成想遇到这样的事情。说到这里,王某叹了口气,直言当对方要价2万元时就觉察到可能被“碰瓷”了,虽然知道自己酒驾了,但宁愿被查处也不愿意把钱给碰瓷的人,事后想起来真是既后怕又后悔。
近年来,虽然不断在强调安全行车,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依然酒驾甚至醉驾上路,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和风险,也给了“碰瓷党”可乘之机。
检察官提醒,既要拒绝酒驾,也要劝阻他人酒驾,自觉遵守交规,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的负责;如果觉察对方有“碰瓷”之嫌,应及时向警方反映情况并向保险公司报备,以免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继续祸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