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曹某某等10人涉黑案获一审判决
时间:2020-03-24  作者:吕敏翔  新闻来源:金东检察 【字号: | |

  3月23日下午,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等1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经金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1月被告人曹某刑满释放后逐渐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及其周边的赌博场所放账、为赌博人员提供高息赌资不断积累经济基础及社会影响力同时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向其靠拢,有组织进行赌场放账、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通过在赌场高利放贷、向借款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攫取非法利益,高达人民币240余万元;以随意殴打、威胁恐吓、任意损毁等软、硬暴力非法讨债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金东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判处主犯曹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其余被告人一年八个月至十年九个月不等刑期,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