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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426日在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初步形成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工作总要求,落实“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树立一流目标、创造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打好专项检察、司法办案等检察“组合拳”,服务保障金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定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全力抓好重要节点维稳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9026人,受理审查起诉16928人,同比分别下降0.9%和5.1%。着力维护人身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20人,起诉285。着力维护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321人,起诉4047人。着力维护社会安定,坚决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992人,起诉2008人,依法办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首例规模化制造制毒物品案。指导基层构建“专业打击、刚性监督、区域协作、综合防治”工作模式,推动反恐职责落地。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批捕黑恶势力犯罪438人,起诉521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力以赴办好虞关荣、杨伟祥、陈元宝等29件国家级、省级挂牌督办案件,经审查追加遗漏犯罪事实,虞关荣等3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案件74件,对涉黑恶案件立案监督20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6人、不起诉14人,提起公诉的涉黑恶案件均获有罪判决。聚力“打伞破网”,批捕黑恶势力 “保护伞”9人、起诉36人,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55条;27件杭州虞关荣涉黑“保护伞”案件,均由基层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立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55人,起诉176人;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起诉220人;依法办理通过操纵股价、“黑嘴”荐股等手段,获利4亿余元的罗山东等31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立足职能精准扶贫,向96名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9万余元。立足污染防治,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282人,同比上升25.9%;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641件,开展口腔医疗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守护蓝天碧水青山净土。

  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意见,会同工商联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主题活动。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对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1人。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动追赃挽损后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该案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企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助推走步机国家标准出台,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贵州籍民营企业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贵州省贵商总会来信感谢。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10余家中央媒体报道。

  二、持续发力谋发展、抓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以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推动市委出台《实施办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全省出台《金华市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明确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执纪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支持法律监督工作。市检察院进一步细化“任务表”“责任清单”,明确16个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婺城、兰溪、武义、磐安等地党委出台意见,推动确立府检联席会议、司法办案数据共享、检察建议刚性保障等机制,共同破解法律监督难题。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对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全程负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45人、监督撤案45人,纠正漏捕漏诉90人;提出刑事抗诉35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7件,改判率同比上升16.7%。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督促罪犯黄某履行财产刑2046万余元,获评全国财产刑执行监督精品案件。推行“巡回+派驻”检察监督新模式,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参与对金华监狱的巡回检察,“四规范一公开”工作进入全面深化新阶段。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查民事裁判455件,同比上升36.6%;对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促成息诉服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7件,改判62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234件,发出检察建议212件,法院采纳209件。监督查处民事虚假诉讼67件,涉案金额2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305万余元。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482件,发出检察建议478件;会同政府、法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化解信访20余年的董某房屋拆除补偿协议案,实现定纷止争。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推进。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视察意见,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08件,同比上升158.7%;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802件,注重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积极稳妥推进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文物保护“等”外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东阳、浦江等地积极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150余座烈士设施得到有效修缮。在30余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受理识别点,助力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和调查取证工作。

  反腐败工作协力推进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制约,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96人,起诉86人,其中厅级2人,县处级21人;依法办理省公安厅原治安监督管理总队总队长阮文广,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朱伟静等涉黑“保护伞”案件,彰显反腐质效。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加大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种罪名的查处力度,自行立案查办4件4人,1起案件获评全国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三、全力以赴惠民生、强保障,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依法公正办理社会关切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持续保障民生民利。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网络安全、电信诈骗犯罪2521人,同比上升60.7%。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批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54人,起诉89人;依法对“蛾苓丸”系列诈骗案开展立案监督,7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惩治保健品市场乱象。依法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158件,婺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果品安全监管隐患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省层面开展果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将“少捕慎诉”作为推动诉源治理的有效途径,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分别为22.1%和19.4%。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源头管控、审前过滤职能,案件适用率位居全省前列;对被告人认罪认罚获取从宽量刑后反悔上诉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获法院改判,检法两家合力推动制度全面规范实施。运用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行政,发出检察建议1929件,采纳率100%。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倾倒渣土、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调研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法治参谋”。

  畅通利民便民渠道。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信访举报、律师阅卷、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加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设,受理举报1658件,已纠正整改1350件。义乌等地积极开展涉检信访代办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建立律师直通车制度,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工作意见,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60人,起诉250人;对量刑畸轻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459人、不起诉333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345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8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180所学校开展宣讲196场,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成立全省首家全国人大代表未成年人关护站,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

  四、坚持不懈重自强、提质效,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落实“革命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要求,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打造专业办案组织,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更多金华检察元素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实绩,20余项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上级推广。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协调办法,对2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出台为基层减负若干举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通过部门机构重建、队伍人员重组、办案组织重构,实现人力资源优化、办案流程协同、机构运行高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89次。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步审查内控等工作机制,防控案件风险,提升办案质量。“四大检察”领域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获评全省检察创新成果

  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与3所高校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共建高层次教育培训、常态化互聘互派、全覆盖实践教学、开放式理论研究平台。干部梯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更多“85后”“90后”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中层岗位。引进双一流“五院四系”优秀选调生,充实“四大检察”专业人才。持续打造“金检讲堂”“香山思辨”等文化品牌,构建涵括检察业务、检察辅助、检察保障的立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提质拓面,实现逮捕、起诉、审判、执行等网上协同办案46764件。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试点开展数字卷宗单轨制办案,动态评估犯罪的规律性、预警性信息,监督模式从碎片化监督转向集成化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检务决策分析系统”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25次。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00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12786件,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8个。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检察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省第三;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81个;4个案例被确定为全国指导性、典型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提供了示范;检察工作得到省、市四套班子以及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41次涌现出“全省优秀检察官”、二等功集体和个人、“全省最美志愿者”“最美金华人”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还须深化,特别是在提供有金华特色、满足群众需求的优质检察产品上还需深入探索实践;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有效构建检察业务新格局、检务管理新机制任务紧迫;三是法律监督力度仍要加强,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彰显监督权威方面还需积极作为;四是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引领不够,智慧检务建设步伐还需加快,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0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高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检察机关转型深化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狠抓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落地见效,增强检察履职自觉,以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金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政治自觉,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检察,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九场硬战”,抓好服务民营经济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对接精准扶贫、“消薄”攻坚深化司法救助。深化“三服务”活动,落实为基层减负。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合力推进清廉金华建设。

  二、增强法治自觉,以更高标准主动融入“大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做好检察民生实事,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品牌创建,打造精品案例,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法治引领作用。

  三、增强检察自觉,以更大力度深化法律监督。深化落实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新机制。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积极担当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强化对虚假诉讼和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提升民事监督的精准性。以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聚力法定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

  四、增强行动自觉,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和派驻纪检监察作用,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审议监督。巩固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加快完善业务流程、内部协调、监督管理等机制。继续做好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监督办案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仍然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拼搏实干,为高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金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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