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11月23日浙江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陈莹)今天下午,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干祥岳依法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最高检、浙江省检察院专项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督办案件之一。
据起诉书指控,沈某的采砂公司自1997年10月份成立以来,由于当时温州市瓯江砂石矿区划分、船舶位置定位等都还没有规范起来,其经营一直处于艰难的阶段。2001年起,干祥岳分别任温州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瓯江砂石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先后分管和负责过整治瓯江的采砂石采、运、销工作,帮了沈某不少忙。
为感谢干祥岳为其公司在瓯江砂石整治方面、砂石矿区划分、船舶报废更新登记、采砂许可证年审等方面的关照,从2002年到2006年春节期间,沈某都照例送上现金拜年。虽然干祥岳每次都推脱,但最后还是经不起沈某的“劝说”,都予以收受。起诉书显示,干祥岳共收受沈某现金和其他财物计47万余元。
今年9月,干祥岳得知沈某接受有关方面调查后,主动向单位纪检部门上交赃款30余万元。随后,干祥岳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