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郭洪平)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关系检察工作全局。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坚持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强化法律监督的关键在基层。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最终目的是为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基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监督工作。一是更加注重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引导基层检察院建立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初步解决基层执法实践中一些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障碍;组织开展监所专项监督活动,促进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保障工作;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基层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力度普遍加大,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处于第一线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作用,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大基层检察院化解社会矛盾的力度。三年多来,基层检察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更加重视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优势和服务群众最直接的窗口作用,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普遍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推行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实行预约接访、视频接访、民生服务热线等便民利民措施。探索设立基层检察院派出检察室,推进工作重心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三年多来,检察机关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努力建设素质优良、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基层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教育,促进了广大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打牢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主要途径,建立和落实市级检察院集中轮训、省级检察院重点培训基层检察人员制度,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专家到基层巡讲制度,重视经常性练兵和业务竞赛;切实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基层检察人员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实际能力。坚持从严治检、正视并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以及连续开展的专项教育检查活动和检务督察活动,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想方设法,多措并举,认真解决基层编制紧缺、人才匮乏等实际困难。
曹建明指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督管理,是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三年多来,检察机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探索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执法规范体系、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制度,不断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完善执法规范体系,编撰了涵盖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对各个岗位和环节的执法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引,全国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推进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新机制,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始终坚持把强化管理作为保障公开廉洁执法的重要途径。
曹建明说,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一直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三年多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推动完善基层执法保障机制,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条件逐步改善。健全基层经费保障机制,基层检察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基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得到改善,办案科技装备投入加大。提高基层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全国基层检察院已基本完成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建设。
在报告基层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时,曹建明坦言,基层检察院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制约公正执法的问题和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检察院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有效发挥;基层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与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还有差距;基层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符合基层特点的检察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同步增长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基层检察院承担的非检察事务较多等。对这些问题,将紧紧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曹建明最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考验,继续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引导广大基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着力深化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管理科学化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保障现代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