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检察事业加快改革发展的一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完善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着眼于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新特点,组织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化对检察工作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特别是突出强调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丰富和完善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理论体系和工作思路,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奠定了扎实基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卓有成效
认真分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中央稳物价、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部署开展预防和查办干扰、破坏选举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健康进行。
三项重点工作机制建设深入推进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项重点工作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我们坚持把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大力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系统提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服务管理的方法途径,就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等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群众工作更加扎实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组织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集中化解涉检进京重复访和案件评查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参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801人、提起公诉1254人,查处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20人。重视建立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推行视频接访和网上举报、信息查询等便民利民措施,稳步推进和规范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积极开展巡回检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组织“大检察官系列访谈”、“检察官在线”等活动,首次邀请港澳人士参加高检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更加注重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机制,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整体推进。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反分裂、反颠覆、反恐怖斗争,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1月至11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7736人,提起公诉1069280人。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616件43265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475人。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落实和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181件10331人,同比分别上升0.2%和3.7%;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集中开展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成功举办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全国巡展,全国各级党政干部共216万人参观展览。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善和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系列宣传活动,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强化诉讼监督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违法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进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监督纠正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主动争取人大监督和支持,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全部制定了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
检察改革稳步推进 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的通知》,制定《关于强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监督的若干意见》,中央确定由高检院牵头的7项司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配合等机制。检察委员会组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会同铁道部联合下发关于尽快完成铁路检察院移交工作的通知,铁检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检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各地检察机关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加强对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和专项督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改革的配套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研究论证,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有新的提升
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结合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优配强检察长,优化班子结构。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相关政策的研究论证,会同中组部制定《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推行和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高检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制定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六项重点工程,部署新一轮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完善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严禁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高检院听取和评议10个省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对5个省级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一年来,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数量同比下降22.3%,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检察人员数量同比下降38.7%。
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不断夯实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制定《“十二五”时期检察计财装备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保障机制改革要求,修订“两房”建设标准,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制定实施《“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加快开发检察业务统一应用软件,更加重视检察科技装备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