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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陈经验”为何历久弥新
时间:2014-07-08  作者:岳耀勇 范跃红 扬晓东 孙迎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派联合调查组赴武义调研后陈村务监督管理制度。习近平对“后陈经验”给予支持和鼓励,批示“要关注和推动这个制度”。2005年6月17日,习近平又亲自到后陈村,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就村级民主政治建设问题进行座谈。在听了10位同志的发言后,习近平说:在实践中创造的“后陈经验”,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决策、监督有机统一的各项工作,实现了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使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的机制,这是很有意义的探索,希望你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一做法,为全省提供有益的经验。

    十年前,本报率先报道了被称为“后陈经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详见本报2004年7月12日第一版)。十年过去了,这项制度给当地农村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这项制度是如何创新发展的?当地检察机关在这项制度的变革中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7月5日,全国各地反腐专家、媒体记者云集浙江省武义县,参加由人民论坛和当地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后陈经验十周年论坛”。

    已经走过十年的“后陈经验”再度成为焦点。

    后陈

    从问题村到明星村

    小桥流水,郁郁葱葱,干净宽广的村道,错落有致的楼房,设施完备的村便民服务中心大楼、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离武义县城只有4公里、户籍人口900余人的白洋街道后陈村俨然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模板。

    “可是,十多年前,我们村又穷又乱。”后陈村现任村支书陈忠武对记者说。

    2002年,陈忠武成为后陈村首个由海选产生的村委会主任。上任后,他就发现这个村主任不好当,由于对村务不知情,村民到处告状。尤其是到了2004年,后陈村拿到了近1000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但由于村务账目不清,村干部多拿多占,村民上访不断,后陈村成了武义名副其实的“上访第一村”,先后几任村干部因经济问题“落马”。

    陈忠武坚持留了下来,他和街道派下来的村支书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雏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

    现任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何荣伟当时任村支部委员,分管纪检,是当时的财务管理监督小组组长。“这一做法之所以发挥了作用,首先在于村两委自身敢于接受监督,要求财务公开常态化。另外,赋予监督小组财务签字权,哪怕是村支书签过字的都可以退回去。”何荣伟告诉记者。

    很快后陈村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县里派出专门工作组前来调研。经两个月的调研与试点,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挂牌成立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陈忠武说,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腰板挺直了。过去,群众怕干部做事,总怀疑村干部捞了好处;现在一切都在阳光下,村民就怕干部不做事。

    正因为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陈忠武一直“没犯过事”,去年,当了十多年村委会主任的他又被选为村支书。武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楼国康对记者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了干部一个清白。

    10年来,后陈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村庄安宁漂亮了,干群关系融洽了,集体经济发展了,群众也获得了实惠。10年来,后陈村实现了4个“零”:群众零上访、干部零违纪、群众零投诉、违规收入零入账。后陈村还被评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真没想到后陈村能从一个问题村成为和谐明星村。”陈忠武表示。

    推行“后陈经验”

    从治村之计到治国之策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后陈创设伊始,武义县相关部门抱着“大胆探索、小心求证”的态度推行这项试验。2004年7月12日,本报以《检察建议催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题,作为国家级媒体首次报道了这一新事物。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派联合调查组赴武义调研后陈村务监督管理制度。习近平对“后陈经验”给予支持和鼓励,批示“要关注和推动这个制度”。2005年6月17日,习近平又亲自到后陈村,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就村级民主政治建设问题进行座谈。在听了10位同志的发言后,习近平说:在实践中创造的“后陈经验”,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决策、监督有机统一的各项工作,实现了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使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的机制,这是很有意义的探索,希望你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一做法,为全省提供有益的经验。

    此后,浙江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并召开农村组织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到2009年11月底,浙江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面达到100%。

    十年中,村务监督委员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从武义县推广至浙江,又从浙江省走向全国。2006年1月,“村务监督委员会”入围“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同年3月,“后陈经验”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被作为典型介绍。2007年6月,“后陈经验”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授予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2012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入选《十六大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大事记》,成为一项载入史册的创新制度。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这标志着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后陈经验”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我国村级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固定下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巡视员郭林茂对此评论说,“后陈经验”最重要是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这一民主监督是对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健全了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大环节,使农村基层民主走完另一半。

    剖析“后陈经验”

    一个机构+两项制度

    楼国康介绍说,“后陈经验”以“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为基本结构,通过逐步发展,形成了具有武义特色的农村民主监督模式。一个机构,即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至4人,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受其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同届,被赋予列席村务会议、财务票据稽核等职能和定期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等义务。

    两项制度,即《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集中了民意和民智,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其中,《村务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农民建房、村干部报酬、财务收支等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村务管理行为。《村务监督制度》对村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地位、职责、权利、义务及纠错、罢免的途径和程序作出详细规定,有力地约束了村干部的权力。

    从事检察工作近17年、并曾经下派到乡镇挂过职的武义县检察检察长陈世河分析,与以往相比,“后陈经验”的这套模式较好地弥补了以往村务决策、监督、管理上的结构性缺陷,实现了四个方面的突破:一是突破了原有权力框架。搭建起了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这三个决策、执行、监督机构互相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二是人员组成突破了村“两委”的势力。明确规定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兄弟姐妹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三是产生机制突破了传统方式。规定由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得票多者即为监委会主任,具有代表性强、操作方便、受村两委干扰小的特点,能够确保较好地实现对村两委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四是形成了权力运行的有效闭合。通过创建村监委会、明确其在村务活动中的监督地位,并建立两项制度,将该制度作为监委会运行的依据,再加上救济制度,这样,将各项制度元素整合成一个功能互补、能自主运行的闭合系统。

    “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后陈经验也不例外。”楼国康说。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和深入发展,一些问题也不断显露。在武义县白洋街道下辖的一个村,就出现过前后两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犯罪的案件,暴露出农村民主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乱监督、不监督的不良倾向,反映了监委员会制度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此,武义县委制订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通过对制度的进一步细化来明确监督权限和监督程序,规范监督程序操作。

    “后陈经验的可贵,其中之一在于设置了监督在权力结构中的合理地位,并体现了信息对称、防范利益冲突等监督规律,同时不断修复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漏洞,使制度永葆活力。”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余逊达说。

    催生“后陈经验”

    检察机关功不可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后陈经验”从当初的探索到成型,到后面的逐步完善,都有检察机关工作的影子。

    武义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涂立中告诉记者,2004年初,该院查处了一起白洋街道另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受贿案,并按照预防职务犯罪“一案一建议”的要求,认真剖析了发案原因。因为深感当时的农村民主监督存在着缺少独立性、滞后性和局限性的问题,武义县检察院向白洋街道党委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村务监督机制建设,规范村务管理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街道党委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认为,建议书“议”到了点子上,村务管理中缺少有效监督机制确实是村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客观原因。在县有关部门的牵头下,武义县在后陈村进行村务管理工作的探索。武义县委的一位领导后来在说起这件事时,认为“创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检察院功不可没”。

    此后,武义县检察院一直关注着后陈经验的发展变化。2010年,该院查处了白洋街道生水塘村村干部贪污窝串案,5名村干部和1名工程材料供应商因合伙贪污而落网。在落网人员中,包括了该村先后两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楼某和徐某。“武义县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首创地,当时该制度已经在浙江省实现全覆盖,并正在向全国范围内推广。在此情况下,村干部窝串案的发生特别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职务犯罪现象值得警惕。”时任该院预防科科长的陈洪富说。

    该院检察人员发现该案具有社会影响大、主要村干部“沆瀣一气”、手段简单具有隐蔽性、前后任连续犯案的特点。究其原因,除了从业人员自身原因之外,还有监委会主任选任制度不健全、对监委会人员监督制约不够、监委会工作独立性不强、有关部门对资金监管不力等重要原因。

    为此,武义县检察院建议从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监委会独立行使职权制度、对监委会工作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委会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来进一步保证制度的切实执行,该建议被县委采纳,由此推出了多个完善性的制度。

    深化“后陈经验”

    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后陈经验”的未来发展更令人关注。2014年6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委召开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10周年暨深化村务监督工作研讨会,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就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探索创新农村治理的现代化进行了专题研讨。而在7月5日的“后陈经验十周年论坛”上,如何创新发展后陈经验也成为热门话题。

    与会人员都认为,后陈经验的深化与创新,顺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方向。

    金华市委书记徐加爱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为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搭建了沟通平台,提供了农村自我发现矛盾、内部化解矛盾的纠错机制,提升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是新形势下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徐加爱指出,要抓制度完善,着力在细化监督事项、规范监督程序、丰富监督方式、创新监督载体方面下功夫,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接得了地气、管得了实事,并把民主监督与为民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让这一制度始终保持强大生命力。

    “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后陈经验,最主要就是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查防村官职务犯罪,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陈世河说,2001年至2013年,该院共立案侦查村官职务犯罪30件35人。其中村支书17人,村委会主任5人,村监委主任3人,结合案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取得了良好效果,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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