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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检察院深入中学校园推进“检校共建”工作
时间:2014-12-12  作者:王鹤  新闻来源:婺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为落实对青少年犯罪“预防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211日,婺城区检察院余志军副检察长带领公诉科检察官,前往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和汤溪高级中学开展“检校共建”工作,与校方负责人共同签署《检校共建协议书》。

  共建仪式上,余志军副检察长在听取校领导对本校高中教育和学生管理情况的介绍之后,根据两所学校招收学生类型的不同,从未成年检察工作角度,对学生法纪管理、相对不起诉后续工作等方面分别提出建议,指出该院将选派多名办理未成年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以教育讲座、海报展板、普法咨询、组建社团等多种形式,联合学校共同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刑事犯罪预防等活动,积极为在校学生补充“法律营养”。同时,他还强调工作中要重视未成年学生心理状况分析,以检校共建为平台,将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从源头防控青少年犯罪发生。

  下一步,该院未检办将与校方保持联络,开展经常性的交流学习,针对疑难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使处于成长关键阶段的高中学生,在繁忙的课业之余,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避免出现违法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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