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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检察院强化控申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5-01-28  作者:范宝华  新闻来源:兰溪市检察院 【字号: | |
  兰溪市检察院积极立足控告申诉职能,充分发挥控告申诉的“窗口作用,近三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6件,全部进行了及时处理,并且到期办结,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通过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实现检力下沉。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处化解和教育稳控工作,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始终把效率比笑脸更有效,结果比承诺更重要作为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按期反馈,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化解一起矛盾 
    二是对于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坚持以案结事了为标准,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于个别无理缠访的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把化解矛盾纠纷融入到整个检察执法环节,把息诉罢访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牢牢把维护群众民生权益作为重点,通过强化职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上访案等存在涉法涉检信访隐患的重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是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对个别多头上访、重访的信访人,控申部门负责人带领办案人员主动登门拜访,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深入交谈,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直到信访人从内心接受,真正实现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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