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安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坤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逮捕案件审查听证会,听证会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参与评议,本案侦查人员也全程参与,此为该院首次对拟不批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在公开听证的过程中,该院侦监科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案情、适用法律法规的说明,以及拟作不捕决定的理由。听证会上,在听取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意见后,犯罪嫌疑人家属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表示尽最大努力赔偿经济损失。受邀请的人大代表从法律层面、社会层面以及人文层面对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做了阐述,指出民情、民意以及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一些宽容和谅解,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能促使其积极赔偿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并提出了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坤的建议。
会后,该检察院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综合考量了听证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坤以“无逮捕必要”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