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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院:规范三项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时间:2015-07-30  作者:张代磊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义乌市检察院规范三项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一是规范律师接待窗口服务。

    一方面,建立律师业务办理预约服务制度,在该院一站式“阳光检务大厅”专门开通接受律师阅卷预约业务的案件查询窗口,并公布用于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包括律师阅卷等业务)的“义乌检察案管”微信公众号,申请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即可添加关注,案管工作人员在网上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会及时答复申请人相关情况;另一方面,细化律师业务办理流程,制定《义乌市检察机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案件管理部门接待律师应遵循的工作步骤。二是规范律师诉求办理机制。制定《关于听取辩护人意见有关问题的意见》,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工作机制,明确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的情形、方式以及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的处置流程,并完善律师权利保障机制,在接待律师申请办理业务时,明确告知其发现检察干警有违反办案纪律或案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的,可向控申部门投诉。三是规范律师阅卷平台建设。在接待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案件查询、阅卷须提供的材料》、《查询、阅卷接待行为规范》等,方便当事人业务办理。统一律师复制案卷材料工本费用的收取,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律师免收复制案卷材料费用,并为律师提供专门的阅卷场所,目前已设置配备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速拍仪、光盘刻录机等设备的独立律师阅卷室,最大限度地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

  据统计,今年以来,义乌市检察院已累计接受律师阅卷申请947次,其中安排阅卷837次,赢得了前来阅卷律师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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