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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举措为工业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时间:2016-04-25  作者:张代磊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从全国两会到省两会到金华两会到市两会都提出‘店小二’服务文化,……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现场送指导、送政策、送法律法规、送关爱,做到了真正的‘店小二’。”近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义乌巨龙箱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幸福里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总裁邵宝玲女士在其微信朋友圈写道。

  巨龙箱包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综合性箱包龙头企业,拥有目前为止世界上唯一的箱包博物馆。该企业2002年成立以来,发展迅速,获誉众多,但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4月8日上午,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带队来到巨龙箱包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研究,伸出温暖的手为企业排忧解难、松绑减负。

  “彭中检察长理解企业、了解企业在转型升级中会碰到不同程度的困难,如何伸出温暖的手、真诚的心给企业家,他提了很多意见建议,这些都让我感动,让我铭记在心。企业家为社会做贡献时,也需要被认可,挖掘企业家的潜能就这么简单。”事后,邵宝玲如是说。

  上述只是义乌市检察院服务本地工业企业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最高检、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台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和“21条意见”以来,义乌市检察院通过积极发动全员行动、细化服务制度机制、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当好服务工业企业发展的检察 “店小二”,不断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3月份,义乌市检察院即制定出台了《服务工业企业发展十条举措》,建立服务企业办案“三优先”制度。该举措规定,对涉企控申举报、诉讼监督、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等优先办理、优先监督、优先查处。3月下旬,该院金融知识产权科在办理黄某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中,根据该文件精神,主动走访涉案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困难问题,并最终根据具体案情、犯罪情节对涉案的两名企业主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

  深入打击侵犯工业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的同时,如何切实帮助它们度过难关、解决难题?义乌市检察院建立了服务工业企业台账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检察职能,主动联系并走访该市工业企业,“一对一”、“面对面”地帮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目前,该院已建立企业难题化解“一企一档”月度登记制,检察长亲自督察任务落实进度,并将进行季度性通报,积极在单位内部营造服务企业的“小竞赛”氛围。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困难背景下,司法办案越是要接地气,要充分、慎重考量企业涉案的各种因素,尽可能帮助企业尤其是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减负松绑。”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表示。4月初,该院集中开展了“送法进企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检察机关的服务工业企业的意见建议等,并结合本职工作制定具体服务举措,实实在在地为企业“送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目前,该院领导及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已走访服务企业10余家单位。

  “服务工业企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彭中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走访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精准把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检察督查整改和制度机制完善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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