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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检察院出台服务和保障婺城“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15条意见
时间:2016-05-25  作者:  新闻来源:婺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5月18日,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决策部署,法治护航婺城“十三五”发展,婺城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婺城“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完善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为全区实现“十三五”工作目标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意见》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婺城“十三五”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是婺城贯彻落实“走在前列、共建金华”决策部署,建设“都市核心、生态之区、人文之城、宜居福地”的重要时期。检察机关必须更新司法理念,践行绿色司法,主动融入婺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形成服务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必须高度重视司法办案的综合效果,不断增强司法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落实“七项工作重点”,要围绕重点项目攻坚克难,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围绕诚信有序创新发展,着力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平等保护健康发展,着力护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围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查办城市建设和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围绕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着力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围绕平安婺城法治婺城,着力惩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围绕立足民生服务群众,着力延伸职能加强法律服务。

  三是要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高度重视司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等“四个并重”,做到“两个防止”、“六个慎重”。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法律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等“六个界限”,做到严格适用法律与正确执行政策有机结合。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杜绝司法办案中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做到“六个严禁”,真正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四是要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高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服务保障婺城“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全院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逐项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案件报告、案件沟通联络机制,确保案件及时准确处理,保证司法效果。要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广泛开展各类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强化担当意识,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建立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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