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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院检察官与50多名律师建立了微信群
时间:2016-06-03  作者:彭文芳 盛文庆  新闻来源:浦江县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浦江县检察院把“加减”法用在了与律师关系的构建上,建立了“亲”“清”关系,形成了良性的共同体。

                          加法:增加了“亲”的关系

  3月21日,微信群开通第一天,浦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影岚率先将最高检《探索建立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公布在群里共享,获得了许多律师点赞。“这个群开通得很及时,非常便捷,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交流平台,能够适时掌握案件进度,与承办人相互交流,拉近了律师与检察官之间的距离。”浦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楼冠敏介绍说。

  为了搭建检律交流平台,该院的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与县域6家律师事务所50多名律师建立了微信群,指定专人发布案件的受理、退侦、延期、移送管辖等程序性信息,平均每周发布信息40余条,实现了良性互动。

  该院还深化服务内容,把最新司法解释、相关会议纪要、典型案例以及公诉工作动态等公布在微信群上,并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新型以及拟作无罪辩护等案件进行交流,加强对轻微刑事案件量刑协商,建立了检律关系新常态。

                        减法:减去了“阻”的关系

  据了解,该院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律师提供方便,律师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对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申请取保候审、约见案件承办人等进行预约。该院分别安排专人进行逐条登记,并实行“一日一报”制度,既节约了律师的时间,又加快了案件的进程。

  为方便律师阅卷,该院投资100余万元,还专门购置扫描仪、彩色打印机、速拍仪等相应设备,建立“电子卷宗数据库”,将纸质案卷转化为电子档案。同时,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可同时供4名律师阅卷查询、浏览、刻录光盘和打印等。2015年以来共扫描案卷3000多卷,接待律师300多位,方便了律师依法执业。

  该院还开通了律师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专门受理律师的申诉和投诉,律师可以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投诉,由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后,交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依法处理,并于 7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提出申诉的律师。

  浦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影岚说,“不仅我们的检察官要提高自身素养,与律师建立良好的战友关系,而且作为检察院更应该想办法方便与保障律师的权利,让律师感到检察院是他们一个清廉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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