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概况   |   检务公开   |   检察动态   |   检察文化   |   媒体聚焦
 
  欢迎您登录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我们期望通过“金华检察网”,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
·关于授予卢金有等14名同志第二批“金华市检察业务尖子”称号的决定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本院部分人民监督员的公示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部分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部分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拟任人民监督员公示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公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确认本院部分人民监督员的公示
·关于开展向“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
·关于给金启和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中国金华
浙江检察网
金华纪委
金华人大网
金华市公安局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婺城区检察院出台“四个三”行动方案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经济发展
作者:  时间:2016-06-24  新闻来源:婺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6月22日,为深化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举措,找准服务契合点,婺城区检察院延续“检察+互联网经济”专项工作,制定出台《深化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经济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开展“四个三”行动,护航电商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重拳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三类犯罪”,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加强对以VR为代表的高科技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诚信有序的网络经济环境;依法打击网络涉众型金融犯罪,严格区分企业金融创新与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界限,保障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依法打击侵犯电子商务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国家财政奖励、补贴等环节的贪污、渎职犯罪,推动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

  二是健全涉电子商务案件办理“三项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延伸刑事办案绿色通道,落实涉电商企业案件优先办理,加强与公安、法院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案件快速办理;完善民事行政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以及背后的司法腐败;建立“一企一档”制度,评估采取强制措施,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必要性,听取企业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防止办案对企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是开展电子商务企业法律“三组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开展电商园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依托浙中信息产业园“电子商务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深入电商园区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等活动,以“微课堂”、“微视频”的形式,积极倡导诚信企业不行贿的营商文化;开展大学生网络创业法律课堂活动,开展大学生网络创业法律指导,提升互联网创客自觉抵御犯罪的能力;开展检察官与电商企业法务部门点对点结对活动,建立与金华市区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服务对接,通过“一个检察官联系一家企业”,点对点提供知识产权等法律咨询服务。

  四是把握电商法律政策宣传“三个端口”,扩大检察服务辐射面。把握新媒体宣传“端口”,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传播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经济发展的“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把握舆情引导“端口”,统一对涉电子商务企业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布口径,加强对涉电子商务犯罪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处置,正面引导疏解;把握基层检察室“端口”,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职能延伸作用,加强与辖区工商所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常态化机制,全面把握当前电子商务企业的司法需求。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