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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媒体采访团来义乌检察院采访
时间:2016-07-14  作者: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7月13日,由新华社、经济日报、中新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华工商时报、新华社瞭望周刊、人民网、中国网、法制网、正义网等十余家媒体组成的中央媒体采访团继在省检察院采访后,第二站来到义乌,就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继续进行集中采访。

  中央媒体采访团先是在义乌市院七楼“香山思辨——义检文化平台”的多媒体室观看了该院服务非公经济专题片《义乌检察护航非公经济篇》,接着召开媒体座谈会,采访义乌市检察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中。

  在采访时彭中检察长表示,在省检察院汪瀚检察长“绿色司法”理念的引领下,贯彻金华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四有”精神的要求,义乌检察机关要当好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店小二”,并强调“三个什么”,即地方党委政府的最大关切是什么、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检察机关履职保障的重点就是什么。其核心概括为—念好“三字经”,书写服务非公经济的“检察好故事”。

  与会企业家代表也纷纷发言,畅谈检察机关对服务非公经济的感受感想。省人大代表、巨龙箱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幸福里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总裁邵宝玲称,强烈感受到检察机关真正做好了司法“店小二”角色,没有简单机械执法,而是秉持“绿色司法”理念,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等“五个一”工作法,深入调查,找出原因,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让企业有了深深的获得感。义乌市朵萱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恒也深有感触,在企业连续败诉的情况下,义乌检察机关不放过关键线索,组织力量调查,帮助成长中的小微企业查明事实,挽回巨大损失,让他们重获信心。万安集团纪委书记陈洹则表示,诸暨检察机关与万安集团共同成立绍兴首家预防非公企业职务犯罪工作服务点,并联合制定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等多项制度。在检察机关帮助下,签订企业内部廉政承诺书等,取得良好效果。横店集团副总裁厉国平对检察机关连连点赞,他表示东阳检察机关在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案件中,主动与企业联系,深入剖析原因规律,提出有针性的意见,对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良好建议和指导。

  当天,中央媒体采访团还走访了浪莎控股有限公司,采访金华、义乌两级人大代表、公司总裁翁荣弟。翁荣弟认为,义乌检察机关收集整理数百起非公经济案例,编印《刑事检察白皮书-服务非公经济篇》并进行法制宣讲,对企业防范风险、健全内控机制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出台证据适用标准和指导规范,强化侵权犯罪打击,有力地保护了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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