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磐安县人民检察根据该院《优秀公务员评选办法》,采用“推”、“晒”、“评”、“定”四道程序,产生了该院2016年度6名优秀公务员。
“推”就是由各科室推选候选人,“晒”就是让候选人在全院干警大会公开演讲晒成绩单,“评”就是让干警公开测评,“定”就是在“推、晒、评”的基础上,由院党组最终确定优秀公务员。
该评选办法立足于树立正确的评优导向,同时,充分体现评优的公开性、民主性、规范性,让干警通过参与评选,切身感受到优秀人物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干警反映,该评选办法使评先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的过程,先进在哪里?看得明白,让人信服,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和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