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给了你们这次机会,你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不再做触犯法律的事,学点技术,找份稳定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2017年2月23日,浦江检察院召开未成年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会上,人民监督员郑小根语重心长地嘱咐2名涉罪未成年人。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参加听证,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到场参与听证质询。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等情况。“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以后会好好听话,好好做人,报答我的父母……”柳某声泪俱下,作了深刻的反思发言。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就案件办理,柳某、吕某的表现和将来的教育发表了意见,认为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的方式,符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是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意检察院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是我们平时忙于生计,忽视了对孩子的关爱与沟通,非常感谢检察院能够给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以后我们也一定会多关心孩子,教育孩子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吕某的母亲感激地说。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考虑柳某、吕某系初犯、偶犯,犯罪后积极退赃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承办人依法决定对柳某、吕某盗窃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要求参加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等义工活动,增强守法意识,重塑美好人生。
浦江检察院深入贯彻绿色司法,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办案模式,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