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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4-13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0日在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六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六年来,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380余项,其中国家级荣誉55项;金华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工作绩效考评中连续位居前三,3家单位和2名个人被最高检荣记一等功,获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2批次,为全省最多;全市一线检察干警人均办案数全省第二,公诉案件人均办案数全省第一;义乌市院连续10年居全省首位。

  一、践行检察担当,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绿色司法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努力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实施服务我市“十二五”、“十三五”发展、服务和保障金义都市区建设等工作意见;通过系统性贯彻、项目化管理、重点性突破、常态化履职,确保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紧扣中心工作,突出司法办案重点,围绕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五金制造业发展、文化产业全域化、纺织强市创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等,及时跟进检察服务保障举措。

  深化专项检察助推转型发展。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五水共治”专项行动,依法批捕涉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阻碍“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犯罪356人,起诉926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13人,起诉6624人,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89人,起诉330人。针对我市银行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集中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动,重拳惩治相关刑事犯罪。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批捕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1969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3件。

  服务非公经济维护企业权益。部署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大走访、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民行检察护航非公经济专项行动等六大专项活动。设立服务非公接待窗口和联络室,建立办理重大非公企业案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报备”、“一案一回访”机制,尽最大努力降低办案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围绕金融监管、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领域犯罪问题,定期发布《刑事检察白皮书》,强化情况研判和风险预警。

  二、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犯罪保平安。依法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5232人,起诉90457人,比前六年分别上升11.5%和48.7%。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9498人,起诉33584人。把保障民生改善作为第一追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新类型犯罪深化专项打击,抽调骨干力量会同公安开展跨国办案,依法批捕758人,起诉872人,涉案金额39亿余元。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2人,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绿水青山。

  防控风险促稳定。围绕各时期全市维稳工作重大任务,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参与“平安金华”建设。在备战G20期间,坚持关口前移、前后延伸,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消除安防隐患,得到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重视检察环节社会关系修复,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批捕决定4798人,不起诉4544人;对不再具备羁押必要性的,变更强制措施502人。依法公正办理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对“万家购物”网络传销、金华城区基督教案件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集中精力做好批捕起诉、舆情应对、维稳保障等工作。

  综合治理增和谐。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全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帮教基地建设、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对937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刑事和解、律师介入等,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819件,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示范窗口。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延伸基层检察工作平台,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推进全市15个基层检察室规范履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检察样本。

  三、围绕法治反腐,标本兼治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打虎”“拍蝇”一起抓,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全面推进侦查信息化、初查精细化、审讯专业化、办案规范化,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617件732人,挽回经济损失4.7亿余元;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68人,1000万元以上11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273件334人,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88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231人,处级干部23人,厅级干部2人;2016年,依法查办义乌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分田受贿案,金额达8400余万元;依法查办宁波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受贿案,取得良好效果。

  深挖行业性、系统性窝串案。持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203人。组织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涉农资金犯罪79人。开展查办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案件专项行动,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25人。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111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创新预防巡展、微电影、微课堂等宣传载体,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开展预防宣讲2100余次;2015年建成省内最大的浙中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现已接待观展328批次3.4万余人。结合办案开展全市廉情分析,定期向市委作专题汇报;推行预防专题年度报告制度,有13篇调查报告在全省获奖。围绕省、市级重点项目,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预防共建活动,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556批次,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四、坚持不忘初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常态监督和专项监督并行。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18件,纠正漏捕、漏诉1892人。刑事抗诉法院改判或采纳抗诉意见183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发送再审检察建议461件,监督纠正民商事虚假诉讼158起,数量居全省首位。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漏诉线索专项清理等专项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40件次;在法院已判决的立案监督和纠正漏捕、漏诉案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7人,无期徒刑5人,市检察院追诉的1名贩卖毒品漏犯被判处死刑。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共查处司法及刑罚执行监管人员职务犯罪59人。

  机制建设和工作创新并举。全面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模式,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3263人,不起诉1476人。全面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建立公诉案件庭前会议、保外就医同步监督、刑事法律援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机制创新与工作创优,率先开发使用远程审讯视频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外国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有70余项机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交流;“听审式”审查逮捕模式、刑事检察办案区建设等4项工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内部监督和规范司法并重。深入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规范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办案规范指引、检务督察、律师会见反向审批等机制,汇编制度3000余条,开展督察30余次,切实把规范司法的“大道理”转化为检察实践的“小细节”。积极构建“亲”“清”相辅的新型检律关系,落实工作协同、征询评价等15项良性互动措施。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入选全国以及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或优秀案例35件。

  五、狠抓自身建设,夯实基础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队伍建设、检察改革、基层基础为重点,不断增添检察工作内在动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集中教育活动。依托“金检大讲堂”、控辩大赛等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平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反渎侦查办案标兵、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46人,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各类人才库22人。推行干警工作日志每周公示、定期召开干警思想作风分析会等举措,设立全市首家机关“青年联合会”,促进广大干警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等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以符合顶层设计、符合司法规律、符合金华实际为原则,有序推进司法改革,择优选任员额检察官285名。坚决拥护、积极配合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整体推进“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接待律师阅卷8200余人次,公开案件信息6万余条。开展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专题研讨,完成调研成果12项,出台制度11项,推动先行先试,实现高效司法。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开展基层院建设评估,以“一院一品、一线一品、一室一品”创建为载体,激励和引导基层院创先争优,多家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文明单位等。统筹推进各类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检察专网建设改造,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市检察院先后就“两法”的贯彻实施、刑罚执行监督、刑事抗诉、民事行政监督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或其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交办转交案件和事项178件。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定期寄送内部刊物、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就惩防职务犯罪、加强侦查监督、服务非公经济等主题,联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包括代表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3000余人走进检察、监督检察。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拟作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件按照程序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六年砥砺奋进,检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涌现了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全省首届十大最美政法人等一批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这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六年奋斗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绝对忠诚、坚定信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不偏移、使命定位不偏差;必须融入大局、服务发展,积极投身“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生动实践,义不容辞地把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必须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始终把群众期待和要求作为检察工作的“风向标”和“检验器”,把工作的血脉根植于人民,让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必须改革破题、创新开路,始终保持干事创业、迎难而上的干劲,以“钉钉子”的精神全面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必须接受监督、严字当头,始终坚持正风肃纪、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三管齐下”,领导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三力齐抓”,自觉置身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将检察工作的“神秘感”、公平正义的“抽象感”,兑现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双重改革叠加,研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步伐亟须加快,干警理念更新、相关配套完善、改革举措落地的任务艰巨;新常态下办理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能力有待提升,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任务艰巨;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与司法办案要求不相适应,运用新媒体服务公众的能力有待提高,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任务艰巨;少数检察人员存在自身要求不严、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立说立行、即知即改,以义无反顾、动真碰硬的勇气,和永远在路上的劲头,持之以恒地加以解决,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金华检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深化改革攻坚期、全面小康决胜期、浙中崛起黄金期,也是实现检察工作更高水平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严峻考验期。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把成绩留给昨天,把目光投向远方,翻篇归零再出发,奋力抒写我市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总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小康、浙中崛起”总目标,落实“走在前列、共建金华”新要求,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党委人大认同感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着力打造绝对忠诚、勇立潮头、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金华检察铁军,为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维护安全稳定,进一步增强防控风险能力。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惩暴力恐怖、极端宗教、邪教组织犯罪,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买得安全。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努力在司法为民方面多做实事;深入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推进良法善治,弘扬美德义行。

  二是深化绿色司法,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将党委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深化绿色司法的主阵地,围绕“五大战略”实施、“三条廊道”、“十百千万工程”、“拆、治、归”等中心工作,全面强化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推进、重大政策落实的法治保障。以金融、知识产权、环保等系列化检察白皮书、检察建议等工作为抓手,深化专项检察和综合式法律监督。

  三是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明确转型发展路径。坚定扛起检察改革历史使命,重点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侦查监督、司法责任制落实、刑事执行监督、信息化建设应用等五大改革任务。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做好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加快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构建、内设机构改革等司法改革重点工作;扎实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完善执法办案业务标准体系。

  四是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突出法律监督主业,建立完善“4+X”检察监督体系。深化巩固批捕、起诉等核心职能的监督属性,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作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效培育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能,健全检察机关严格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强化监督刚性。

  五是打造检察铁军,进一步提升从严治检实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践行“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打造绝对忠诚、勇立潮头、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金华检察铁军。持续开展专业性岗位练兵和实战性实训课程,补齐金融、网络、知识产权等方面人才短板。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以信息化助力规范司法,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步”。

  各位代表,旧岁已展千重锦,乘势当进百尺杆。在充满变革和希望的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打造检察铁军,撸起袖子加油干、砥砺奋进谋新篇,为实现“全面小康、浙中崛起”,努力开创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绿色司法(见报告第 页第 行):是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绿色发展理念在检察环节的具体实践,它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导向,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以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司法动机、方式和效果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负面产出,促进社会善治,构建文明健康的法治生态。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省检察院汪瀚检察长首次提出绿色司法,并要求以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遵循。

  2、打击恶意“逃废债”行动(见报告第 页第 行):针对债务人(含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全部或部分的偿债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恶意转移财产、携款潜逃等造成债权人现实或潜在重大损失的行为,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研究制定《关于集中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骗取贷款、非法集资、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相关刑事犯罪,全力保护投资者和金融主体合法权益。

  3、“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见报告第 页第 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部署,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等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发展,防控经济和法律风险,加强对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与发展,加强职务犯罪源头预防。

  4、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见报告第 页第 行):是指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等,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帮教观护及犯罪预防等环节,采取的有别于成年人刑事犯罪的专门刑事检察。其中,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可在法定考验期满后再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封存其相关犯罪记录材料,并且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公开的一项司法保护制度。

  5、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模式(见报告第 页第行):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突出对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挖掘和运用,使客观性证据和言词证据形成逻辑完整的证明锁链,达到查明事实目的的工作模式。该工作模式可有效防止以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等言词证据为中心的案件审查模式所带来的弊端,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6、“听审式”审查逮捕(见报告第 页第 行):是指对提请审查批捕的案件,在检察、侦查、犯罪嫌疑人之间设置三角诉讼构造,即由侦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观点进行充分阐释,检察官居中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等各方意见后,作出捕或不捕的决定。该审查模式有利于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增强审查逮捕工作的司法性、公开性和透明性。永康市院于201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最早探索开展“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目前已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7、刑事检察办案区建设(见报告第 页第 行):为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活动的公开、规范、安全,我市检察机关从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信息技术三方面着手,建成以刑事检察为主的办案工作区,作为办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当事人和解案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案件,以及开展远程视频审讯的专门场所。东阳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检察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实现了讯问取证、询问调查、公开审查等执法活动的统一集中和全程录音录像。

  8、“一院一品、一线一品、一室一品”(见报告第 页第 行):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检察院提出以“一院一品、一线一品、一院一品”创建工作为载体,各基层检察院、各项业务条线、各基层检察室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培育特色、打造亮点、完善机制上,各自有重点、有规划地培育1-2个新的亮点、特色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力争在五年内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整体走在全省前列,打造相当数量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

  9、五大改革任务(见报告第 页第 行):2016年11月,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3个省市设立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职机关,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职能将整合至监察委员会。根据要求,省、县、市三级必须分别于今年1月、2月和4月底前完成人员转隶、机构挂牌工作。同时,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为加快推进两项改革,市检察院成立司法体制改革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务犯罪检察、侦查监督、司法责任制落实、刑事执行监督、信息化建设应用等五大方面改革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和时间进度,加强对全市检察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10、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见报告第 页第 行):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除外)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在诉讼程序上从简、实体处理上从宽。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有重大立功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对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的认罪认罚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11、“4+X”检察监督体系(见报告第 页第 行):是指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以及专项检察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机制制度和工作举措。特别是近年来,检察机关结合地方实际,综合运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先后在环境资源、食品药品、金融、知识产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专项打击、专项立案监督等“自选动作”,以点带面、以专项带动全局,推行类案专办的专业化机制,有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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