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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检察院举行观摩庭活动
时间:2017-07-28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检察院 【字号: | |

  

  为提高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能力, 7月27日,金华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市庭审观摩活动,郭土华副检察长、公诉一处何德辉处长、各基层院公诉科科长及员额检察官参加庭审观摩和评议会议,多名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受邀出席。

  此次庭审将“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作为司法改革以来的首个观摩庭。结合案件,公诉人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和“证据动态展示”作为探索实践庭审实质化两大重点。

  庭审中,王某金作为目击该案大部分犯罪过程的证人,应公诉人申请出庭作证,还原其目睹的案发过程,并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法官的询问。结合证据情况,公诉人首次一改往常以证据种类的举证模式,打破固定证据格式,融汇贯穿于案件事实,形成案件的起因、发展、结果的“叙述式”举证模式,并运用PPT、动漫视频、模拟图等多媒体形式,尽可能的还原案发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市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基层院的参加人员进行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评议。公诉人用语规范、举证充分、辩点突出、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应变能力,得到了观庭人员的一致肯定。

  部分评议人员还指出公诉人在庭审中采取“动态展示证据”的方式新颖,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使证言更加直观、清晰,针对辩护人以被告人是间接故意的观点反驳有力,庭审效果明显,充分完成指控犯罪的任务。

  市院积极开展观摩庭活动旨在锻炼公诉人的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切实增强公诉人的案件研判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释法说理能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绿色”司法理念。

  郭土华副检察长在总结中指出以下三点:一是充分肯定此次庭审中公诉人大胆尝试“证人出庭作证”、“多媒体动态展示证据”;二是指出庭审讯问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三是各基层院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不断探索庭审实质化,作为排头兵的公诉部门,必须不断完善公诉工作机制,提高公诉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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