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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同步出台《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强奸案件的规定》
时间:2017-11-13  作者:江单婵  新闻来源:浦江县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绿色司法理念,积极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浦江县检察院与浦江县公安局以“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统一强奸案件的司法标准与执法尺度,同步出台《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强奸案件的规定》,促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质效的提升。

  该规定从强奸案件审查逮捕的证据基本要求、审查判断证据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对社会危险性条件的把握、强奸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以及犯罪嫌疑人讯问提纲和未成年人被害人询问提纲等方面详细规范强奸案件审查逮捕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同时,浦江县检察院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设置了严谨的制度、专业的团队。一是依托制度保障,强化司法规范。由浦江县检察院起草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运行实施细则》、《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站式”取证专用场所使用规范》、《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协议》、《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适用心理疏导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从办案模式、取证程序、医疗救助等方面,全方位规范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机制,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多方协同,凝聚关爱合力。浦江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县红十字会等多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询问室、未成年人专门检查室、心理咨询师队等专业化场所、团队,各部门共同协作,致力于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等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护、帮助未成年被害人。

  自“一站式”询问工作试点以来,浦江县检察院未检科共审查逮捕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案件8件、审查起诉8件,从线索移送到审查,均严格按照“一站式”询问要求,规范执法办案,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浦江县检察院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之路,从“我的孩子我的团”到检校共建,再到“订单式”普法,今年又集中开展“一站式”询问工作,联合多方力量,构建了保护、预防、救助等多方位、立体式未成年被害人的防护机制,实现了未检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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