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金华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案卡填录培训会
时间:2020-11-05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案卡数据质量,更好的做好全市两级院案卡填录工作,11月3日上午,市院召开案卡填录培训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土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院案管办主任冯丹主持。

  本次会议由市院案管办副主任楼洁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两级院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数据管理员进行培训,对统一业务系统中的主要案件类别的案卡填录规则予以说明,对案卡填录项的含义予以解释,并就前期省院核查中发现的差错进行梳理归纳,为检察官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填录案卡提供指导和帮助。

  郭土华就案卡填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填录主体。检察官是案卡填录的责任主体,填录的案卡信息直接影响了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和生成,不仅是省院对我市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也是检察官个人工作实绩评价的依据,要对填录工作予以重视。

  二、增强责任心。检察官要认真学习高检院的相关填录说明,准确理解案卡填录要求,认真、细致、完整的填录案卡,全面反映本人司法办案的所有工作,避免出现低级错误。

  三、加强瑕疵案卡的督促和整改。检察官要利用好“啄木鸟”巡查系统,对系统提示的差错要及时修正,并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避免。案管部门要做好案卡填录的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将高检院的要求传达到每位员额检察官。各单位的院数据管理员和各部门的数据管理员要切实承担起管理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数据瑕疵要及时通知检察官进行修改。

  郭土华还就平安考核中的浙检APP深化运用率和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的深化运用率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院仔细研究考核指标说明,检察官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应当尽量通过刑事智辅系统进行阅卷、摘录证据等工作,并充分运用好系统回填案卡、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等功能,以提高办案效率及运用率。对于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应当通过浙检APP进行,充分利用好两套系统。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