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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民之所急,金华市检察院圆满化解八旬老人八年信访案
时间:2021-02-02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浦江县赵某兰为残疾儿子的200多平米自留地纠纷奔波上访8年,通过金华市检察院的多方努力,困扰赵某兰多年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终于圆满解决。昨日,浦江县浦阳镇干部传来好消息,相关信访事项全部处理落实到位,信访人赵某兰对复耕土地进行了验收并表示满意,镇干部还把这块已复耕土地的照片发到了金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手机上。

  信访人赵某兰,男,1940年出生。赵某珍,系赵某兰之子,男,1967年出生,父子两人均居住在浦江县浦阳镇。2001年11月8日,赵某珍将200多平米自留地租给同村的赵某清用作养猪场地,后赵某清改做水晶生意,租金支付到2013年。2013年下半年,浦江县“三改一拆”,赵某珍承包田上赵某清建造的房屋因系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赵某清认为房屋已拆,无法继续租用,合同自然解除,故不再支付租金。赵某珍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赵某清恢复土地原状,继续支付租金。因赵某珍系精神残疾人,赵某兰作为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和检察监督均未支持其诉求。金华市检察院将该案列为信访积案清理活动范围。

  领导包案化解,真情真心解心结。赵某兰信访案被列入信访积案清理活动范围后,金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积案化解办案组,确定分管控申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包案化解,控申部门牵头办理。包案领导多次听取控申部门对相关案情、访情的汇报,共同研判访情,谋划化解措施。为更好地化解矛盾,金华市检察院为其安排了检察长接访,接访过程中,检察长认真听取其主要诉求,为其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经释法说理,信访人多年的心结终于打开,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签署息访息诉承诺书。

  引入社会力量,助力矛盾化解。案件办理过程中,金华市检察院主动与金华市司法局联系,金华市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参与检察机关信访积案办理,助力矛盾化解。在实地下访、检察长接访和对赵某珍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全程参与,从第三方的专业角度帮助信访人梳理诉求,调整心理预期,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经过检律双方共同努力,信访人的心理防线逐步破解,最终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方案。

  依靠党委政府,促进案结事了。本案虽是因土地承包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但同时牵扯到“三改一拆”政策致其出租地上的建筑物被拆除,租金损失,土地长期抛荒未复耕等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金华市检察院多次与浦江县浦阳街道沟通联系,共同商讨化解方案。提出的涉案土地复耕问题由街道负责解决,赵某珍家庭困难问题由检察机关酌情给予司法救助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浦阳街道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20年6月11日上午,在金华市法律援助律师杨国文、浦阳街道干部的共同见证下,赵某兰及儿子赵某珍分别与金华市检察院签订了息访息诉承诺书,承诺服从法院的生效判决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不再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上访。

  开展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2020年4月27日疫情期间,信访事项承办检察官到浦江县实地走访,向其所在街道社区了解核实信访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及相关访情。经调查,原案当事人赵某珍系残疾人(精神残疾),享受浦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无固定收入来源,其民事纠纷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解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金华市检察院认为检察机关虽依法不支持其监督申请,但其现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决定给予适当司法救助。9月3日,在浦江县浦阳街道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金华市院承办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亲手交到赵某珍手中。

  本案作为一起信访积案,经过检政律三方合力,多措并举,成功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在矛盾化解过程中,主要成效有四:一是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办案,由领导包案化解,彰显检察机关的领导担当。二是充分发挥了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作用,树立了社会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案件矛盾化解的典型。三是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提高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透明度,促进矛盾化解。四是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力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此案的成功化解,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从信访问题根源入手,用好司法政策,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现实困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肯定,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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