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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听证+新闻发布会”, 这场活动内容很丰富
时间:2021-06-15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检察院 【字号: | |

  “我真的很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回归家庭,今后我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在金华市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现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了深深的忏悔。

  

  

  为进一步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6月11日上午,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对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主持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人员、辩护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高校教授参与听证,对嫌疑人王某某涉嫌罪名以及是否做不起诉处理公开听取意见。

  听证会上,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对该案事实、证据和听证议题做了介绍,公安机关承办人发表了意见,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焦点进行了提问,王某某及其辩护人围绕案件情况做了回答,阐述请求。

  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是构成虚开普通发票罪,但情节轻微,建议对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钟瑞友检察长在听证会总结时指出,刑罚必须要有力度,但也要体现温度。刑罚从来只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让社会秩序稳定,让人民安静平稳生活。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符合谦抑主义的现代刑法理念,体现了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程序正义价值。

  他强调,检察听证工作是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丰富检察机关在办案环节司法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检察机关“开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就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今后,检察机关将更多地开展听证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听证意识、加大检察听证力度、规范检察听证适用、提升检察听证水平,通过公开、公平的办案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的难题,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活动中,体会到检察力量,感受到司法温度。

  随后,金华市检察院召开了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民主与法制时报、金华日报、金华电视台、金华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傅新民通报检察机关2020年以来公开听证情况,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郭晓雁发布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叶珊就检察听证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等法律和法律解释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去年以来,金华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公开听证作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截止2021年5月份,共计组织召开听证会10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到场参加听证550余人次,其中,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106件,占97.2%。听证范围涉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实现了市县两级院以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听证的全覆盖。本次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以及新闻发布会活动,也是金华市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开展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第二届新时代新闻宣传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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