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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时间:2022-06-14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检察 【字号: | |

   

  5月27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抓贯彻,凝心聚力重落实,前期,党组第一时间向金华市委作专题汇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带队走访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就《决定》落实落地沟通汇报、争取支持。
  6月13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决定》精神和内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主持会议并讲话。围绕“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的要求,钟瑞友检察长立足检察属性、金华特色,就体系化、整体化、系统化贯彻落实《决定》,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早间说法”“金检讲堂”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把精神和内涵宣传到每位干警、贯彻到基层一线,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内在动力。   

   二是对标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决定》的落地落实。紧扣法律监督刚性、“四大检察”工作创新、数字检察话语体系等内容,从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加强理论研究等方面入手,研究谋划具体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从抓细化、抓督办、抓展示等三个方面践行《决定》,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坚持突出金华特色,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搭建平台,确保推进有力度、落实有特色。   

  三是抓住有利契机,奋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把《决定》的贯彻落实与“检察在身边  监督护共富”行动实施方案、“数字检察提升年”实施方案等工作相结合,苦练监督内功,优化法律监督方式,整体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决定》出台为契机,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单位的支持,聚焦《决定》中涉及的重点工作、机制创新等,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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