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一日优秀一天
时间:2010-11-25 作者:麻美兰 新闻来源: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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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汪寿根同志被授予“金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公诉人,连续3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4次被为优秀侦查员,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金华市金东区劳动模范,一项项荣誉清晰地刻画出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汪寿根从检24年在检察工作各个岗位上勤奋工作的情况。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何种任务,他总能胜任并做到最优秀。今年59岁的他,虽已年近退休,却依然战斗在反贪污贿赂的岗位上,与年轻人一起冲锋陷阵,并且是其中的佼佼者。正如他自己所言,“即使明天就退休了,今天也要努力做到最好。”
在学习上,他有一种“钉子”的钻劲和挤劲,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倔劲,不服输不满足的韧劲,这让领导和同事深感敬佩,也是他在各个岗位都能做到优秀的根源所在。
在乡镇工作14年后,35岁的老汪适逢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的历史性机遇。1985年,他被选调进原金华县检察院驻金华监狱检察室工作,从此走上了为之奋斗了后半辈子的检察之路。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半路出家的他参加了在职法律大专学习,并以优异成绩完成了学业。苦学苦钻的他很快就进入了角色,短短两年时间就成了驻监检察室的业务骨干,工作干得得心应手。1995年,他作为主要办案骨干,参与办理某监狱警察王某权钱交易等3件贿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驻监检察室工作整整10年后,年届45岁的老汪又被调到公诉科工作。此时,他又面临着重新学习公诉业务的困难。摆在老汪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知难而退,向领导要求到综合部门安排一份相对轻松的工作;二是迎难而上,接受挑战,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不言败、不服输”的性格促使他选择了后者。为了钻研业务,老汪专门到金华市严济慈图书馆办了借书证,节假日、双休日不在办公室加班就到图书馆看书。一滴汗水一分收获。通过刻苦钻研,加上办案实践的锤炼,他的专业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曾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公诉人。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老汪还积极开展调研,多篇文章在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奖,如《浅谈法庭辩论中的诡辩及应对策略》一文被《浙江检察》杂志采用,并被收录在《中国现代经济研究与实战》大型文集中,还获得了二等奖。2001年,检察院组织50周岁以下的检察官学习电脑知识,已年过半百的老汪本不在学习范围之列,但他主动要求参加学习,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考核。对于老汪在学习上的钻研精神,同事们都敬佩不已。季建伟副检察长是老汪多年的同事和领导。他说:“无论是在驻监检察室、公诉科,还是在反贪局,老汪都是科里的业务尖子、办案骨干。如果上级院抽调办案骨干,首先想到的就是老汪。”老汪的业务能力是全院公认的,这得益于老汪几十年如一日对业务知识孜孜不倦的渴求。
在办案中,他一身凛然正气,无限忠诚于法律,为此得罪了许多当事人甚至是亲朋好友,有人说老汪“死心眼、不开窍”,但他对群众却是满腔热情,对案件明察秋毫,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满怀感激,难以用语言表达。
老汪在公诉科工作9年,办理各类刑事审查起诉案件399件472人(不包括他任主诉检察官5年来协助其他同事办案数),没有发生一起错诉,案件准确率达百分之百。追诉9人,绝对不诉4人,相对不诉10件,改变案件定性10件,增减犯罪事实193起,追缴赃款21.1万元。他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案,视案件质量如生命。如在办理陈学军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中,曾“二进宫”的陈学军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在侦查阶段就时供时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陈学军又编造谎言,矢口否认犯罪事实,使案件真相变得扑朔迷离。为了做到不枉不纵,老汪两次到现场勘查、取证,先后补充证据9份,形成40多页的检察卷,各种间接证据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庭审后,陈学军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依法被重判四年有期徒刑。又如在办理龙大刚等3人破坏电力设备、盗窃案时,老汪在审查中发现3名嫌疑人所窃赃物大都卖给一个流动收购废品的个体老板,价值达7000余元,收购赃物的老板也已构成犯罪。但3名嫌疑人均不知该老板姓名及住址。老汪暗下决心:绝不能放纵一个坏人!经过多方调查,老汪终于找到老板周某。可周某见多识广,能言善辩,自认为只要不开口,神仙也难下手,百般抵赖,拒不认罪。老汪两次赴东阳、义乌取证,多次提审龙某等3名嫌疑人,全面查清了事实真相,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在开庭时,周某依然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当庭审调查结束时,原来准备为周某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连忙问周某:“你认不认罪,我听了公诉人的证据,你已构成犯罪,如不认罪,我将拒绝为你辩护。”最终周某低下了头说:“我认罪了,我输得心服口服”。
老汪是土生土长的金华人,亲戚多,同学多,朋友多,一个案件往往会引来一批说情者。在面临情与法的冲突时,他时刻警醒自己:“国法大于私情,感情替代不了法律。”为此,老汪遭到了许多人的误解甚至是无端的指责。有一次,他大姐夫的一个侄儿犯了盗窃罪被捕,姐姐多次上门求老汪想想办法。面对亲姐姐的苦苦哀求,他一边安慰她,一边说:“别的事老弟都可以帮,只有这种事帮不了,法不徇情啊!”姐姐怪老汪不念姐弟之情负气而走。老汪默默承受着姐姐对他的误解。不久此案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老汪对承办此案的同事只字未提,确保此案得到了公正处理。
老汪做人堂堂正正,干事清清白白,多次拒绝请吃送礼。有一次,当事人庄某请老汪在办案中给予关照,并送上1万元现金,老汪断然拒绝。庄某以为自己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不料,老汪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了庄某的合法权益。事后庄某感慨地说:“象老汪这样的检察官,真是过得硬。”
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是老汪多年办案中一直坚持的原则。如在办理严某盗窃案时,老汪审查发现,严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暑假做家教期间,大白天雇了一辆三轮卡车将雇主家的家用电器、烟酒等价值2万余元的物品全部搬回家。凭着职业的敏感,老汪认为此案疑点较多。为对案件质量负责,他冒着酷暑,多次下乡调查,发现严某的外祖母曾患精神病自杀。他果断地将严某送到金华第二医院作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严某作案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公安机关却对此鉴定结论持怀疑态度,认为一个大学生怎会患精神病。为了对事实负责,老汪又会同公安机关将严某带到省精神病鉴定中心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与第一次鉴定结论完全一致,鉴定医生还嘱咐办案人员,严某病情严重,不能耽搁,要马上进行治疗。严某被释放并住进了医院。她的亲属非常感动,泪流满面,竟跪倒在地,对老汪说:“谢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女儿,是检察院给了我女儿第二次生命。”
他已年届退休,组织上让他从办案一线退下来,他却仍然埋头苦干,冲锋在前,以至于有人说他“傻”。他说:“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检察事业,我甘愿当一辈子这样的‘傻子’”。
老汪在反贪污贿赂局工作5年,参与办理贪污贿赂等案件56件,其中大要案43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4万余元。同时,他还抽调协助上级院、纪委办案13件。一名年过半百的老检察官在短短的5年里交出了一份不平凡的成绩单,令人肃然起敬。
2005年初,年近55岁的老汪由公诉科调反贪局工作,组织上想让他从办案一线退下来,到反贪局发挥他的业务专长,对案件证据把关,为一线办案人员当参谋。但老汪主动请缨,坚决要求到一线参加办案。有人对此不理解,不明白老汪图的是什么。也有人说,老汪真是一个“傻子”,年纪这么大了,还这么拼命干。老汪却说:“只要我在检察院工作一天,我就要尽自己的一份力,能挑一百斤,决不挑九十九。如果有人说我是‘傻子’,我甘愿做一辈子这样的‘傻子’。”
老汪的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不畏难。如办理金某受贿案时,金某采取不吃饭、不开口、装病等种种办法对抗审查,甚至威胁老汪,如进监狱出来后要对老汪家人进行报复。侦查工作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有同事产生了畏难情绪。老汪说:“我坚信邪不压正,一定要把案子拿下来。”在老汪的带领下,办案组最终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又如在查办胡某受贿案时,出于畏罪心理,胡某想交待又怕受到处罚,心理压力十分大,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案件一时卡了壳。老汪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端茶送饭,针对胡某家庭的实际困难,老汪给他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胡某说:“我是一个有罪之人,但老汪和办案组的同志仍尊重、关心我,替我着想。我的良知告诉我,再不交待,实在是对不起关心我、帮助我的检察官。”胡某不仅主动交待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还检举了他人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由于认罪态度好,胡某依法得到了从轻减轻的处罚。老汪说:“查案子,其目的是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挽救胜于严惩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老汪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感人至深。在老汪的日历上几乎没有节假日。在公诉科工作的9年时间里,他仅在双休日加班就达303天。在反贪局工作的5年,他晚上加班600余天,双休日加班100余天。老汪的妻子说:“家里对老汪来说好像是个吃饭、睡觉的旅社。”老汪曾与妻子约定“五一”节到福建小姨子家探亲,因工作需要,至今也没成行。有一次,妻子被火烫伤,生活不能自理。为了不影响工作,老汪只好把年迈的岳母请来照料。因经常加班加点,加上岁月不饶人,身体素质逐年下降。老汪患有高血压、腰痛等多种疾病,他就自己买了血压计,发现血压高了,吃几片降压药,坚持战斗在办案一线。即使生病,仍白天坚持办案,晚上到医院挂瓶。妻子苦苦哀求老汪说:“你都这把年纪了,就别拼命了,换个工作过几天安稳的日子吧。”女儿也怪老汪从不关心她,下岗后从没有为她找过工作。老汪不无内疚地说:“我欠家人的实在太多了”。
还有一年的时间,老汪就要退休了,但他现在依然默默无闻地战斗在办案的第一线。他把检察事业比作大江大河,而自己则是一滴水,溶入到其中奔腾不息。这就是平凡、朴实、可亲、可敬的人民检察官汪寿根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