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院被婺城区委、区政府评为2006—2010年婺城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婺城区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吴兰芳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落实《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具有检察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关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监狱、税务、工商等重点行业、单位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先后开展了检校共建、送法进企业、服务新农村等系列活动;努力延伸法制宣传触角,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为契机,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结合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热线,不断提升群众的举报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平安婺城”、“法治婺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