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检察院深入践行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制定出台《推行“阳光检察”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此次“阳光检察”以“搭建两个‘阳光平台’、推进‘一二三四五’活动”为主要内容,坚持检察职权相关活动及事项“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进一步破除执法神秘感,以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两个“阳光平台”,即执法办案平台和信息网络平台。“执法办案阳光平台”主要是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日常执法办案中,更新思想观念,充分落实告知工作流程、办案期限、权利义务等“阳光检察”内容。“信息网络阳光平台”则是加强新媒体时代下检务公开机制建设,建设以“自助查询服务、检察互联网、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平台,推进“阳光检察”工作更便捷、更公开、更及时。
“一二三四五”活动,即一个品牌创建、两项公开说理告知、三项走进活动、四个主题宣传周、五个微系列活动。第一,区检察院将案件管理部门打造成“阳光检察”的“品牌窗口”,做到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管理和同步监督科学化、规范化。第二,进行终结性决定公开说理和检务告知等两项工作,业务部门对执法办案各阶段作出的相对终结性处理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解释说明,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发放情况告知书。第三,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进优秀检察官、走进重点工作等,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第四,集中安排四个“宣传周”,通过开展“基层检察室巡回宣传周”、“举报宣传周”、“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周”、“刑罚执行监督宣传周”等,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近距离宣传检察工作。第五,开展“微系列”活动,利用官方“微博”通报检察工作公开检务,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并受理举报线索、咨询预约,依托履职平台向区人大代表征求“微策”,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职务犯罪“微电影”,编辑阳光检务“微读本”向社会广泛公开。
为了使“阳光检察”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区检察院成立“阳光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阳光检察”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同时,要求全院检察干警更新思想观念,树立责任意识,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推进检务公开常态化。
王鹤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