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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助推“阳光检察”
时间:2014-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没想到我们两家人现在又能够合好如初,这些多亏了检察院的这场充满人情味儿的听证会!”年近七旬的朱婆婆激动地握着孙大爷的手说到,两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握手言和了,两家人长达一年半的积怨也就此烟消去散了,双方的家人也露出了如同春光般灿烂的笑容,这一幕出现在昨天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拟不诉、不捕案件听证会上。

   “很多时候,办案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我们一直致力于追求的目标”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起故意伤害时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原来,孙大爷因不满朱婆婆将菜园建在其女儿房屋附近,两家矛盾不断升级,2012126日下午,二人又因此发生争吵,在争吵朱婆婆情急之下从地上拾起一根木柴将孙大爷头部打成轻伤。201323日,朱婆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孙大爷人民币4.5万元,双方达成谅解协议。承办检察官表示,按照现有的证据,朱婆婆构成故意伤害罪没啥异议,但是,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中发现朱婆婆和孙大爷爷均是年事已高儿孙满堂的老人,双方之前并没什么矛盾,案发后朱婆婆家人也已对孙大爷进行了赔偿,两家人已达成谅解协议,一旦朱婆婆被判刑,即使是缓刑,也势必会重新激化两个的家庭矛盾,不利社会关系的修复。浦江县检察院最终决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监督员等社会人土参加,综合多方意见,最终对孙婆婆作出相对不诉的决定。

   “打造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监督”该院检察长李良才同志表示,这是他们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的一个长效机制,对此,今年3月初,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机制》,明确了不诉、不捕听证的参与主体及案件范围,同时还详细规定了启动听证制度的操作程序和听证制度的实施保障。上述关于孙婆婆的案件,就是推行听证制度以来的第一起拟不诉听证案件。当天的听证会同时还对傅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和马某开设赌场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根据具体案情及听证情况分别对傅某、马某作出相对不诉和定罪不逮捕的决定。

   作为检务公开的进一步探索,浦江县检察院将根据办案实际不定期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不断完善公开听证制度,此举的重要意义在于,检察机关既为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办案机关,长期以来,检察机关自身受谁监督、如何监督成了上下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检察机关近年来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引入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旁听,提高了办案的“透明度”,既是检务公开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检察机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约措施和监督方式。

   该院检察长李良才同志表示听证会是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听证会的形式促进检务公开的最终目的是宣传法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通过程序、事实、证据、法条的公开来释法说理,通过接受监督的方式来提升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确保廉洁自律,形成依法执法的自觉性。今后还会探索更新、更好的方式来全面深化检察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

           彭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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