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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兰溪市院创新“三个一工作法”助推阳光检察
时间:2015-01-27  作者:  新闻来源:兰溪市检察院 【字号: | |
  

 

  2014年以来,兰溪市院案件管理中心紧紧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选准“一个切入点”、实行“一个细化”、突出“一个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改进和提升案管工作质效。

  一、选准“受案切入点”,严把案件进出口关

  案件管理中心是案件的进口环节,受案工作出现任何差错直接影响业务部门后续工作。一是严格案件材料初审。针对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期限、移送程序是否合法、管辖权是否具备、电子笔录是否随案移送等6个方面进行“过滤式筛选”,提出卷宗未装订、页码未打印、法律文书不规范及电子笔录未随案移送等情况的纠正意见50多次。二是严格规范案卡信息填录。根据案卡录入规范,依据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逐项完整填录案件基本情况和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并在分案前由侦监和公诉受案员交叉审核,确保案卡填录准确无误。

  二、实行“细化服务”,打造服务办案直通车

  案件管理中心是窗口部门,既对内、也对外,窗口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全院形象。一是开通两条电话预约直通车。针对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公安提请批捕、移送起诉案件即将到期情况,开通预约受案服务,安排受案员假期或下班时间将案件及时录入系统,避免公安办案超期。为方便律师阅卷,开通律师阅卷预约热线。律师只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案件管理中心联系,阅卷当日只要提供三证,即可阅卷。二是开通一站式送案、换押、权利义务告知直通车。为使公诉部门能专心办案,中心在自身人员紧缺的情况下,率先在金华全市设立专职人员,由经验丰富的老法警负责此项工作,极大地提高办案效率。

  三、突出“强化管理”,保障系统顺畅运行

  坚持管理出效益的基本理念,在管理上狠下工夫,多措并举探索管理新路径。一是强化案卷材料流转管理。案卷材料从公安到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再分配到业务部门,最后流转到法院,整个流程从进口到出口的时间、移送人、接收人均一一登记在册,使案卷材料保管责任明确。二是强化流程监管。由中心主任专门负责网上流转案件全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实时查看办案流程的完整性、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理性,对节点操作错误、法律文书不规范、案件即将超期、程序不合法等情况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三是强化考评管理。一方面根据省院定期公布的业务考评结果,及时以一部门一表,一数据一比的形式制作《分类考评考核分通报表》,直观反映与同类院及本市其他基层院业务条线分差情况,并把通报表分发给院领导及各业务科室,便于业务科室及时查找分差原因,明确下步业务工作重点及提高考评得分方向;另一方面协助院里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省院业务分类考评内容分解给各科室,从而达到以考评促推全院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四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保障。把保障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组织案件信息公开视频培训、印发案件信息公开操作指南,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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