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舟车劳顿,不用费时周折,相距千里也能同时参与公开听证。
近日,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由于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均未能到达现场,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通过远程技术和手机视频通话召开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这事要从2017年说起,犯罪嫌疑人小刘经朋友介绍从老家六盘水来到浦江打工。在饭店打工期间认识了黄某,并住在其宿舍。2018年2月,小刘趁黄某上班未带手机之际,偷偷地将其微信零钱刷现2000元并买了一部新手机。6月23日小刘被浦江县公安局黄宅派出所刑事拘留。
6月30日,案卷被移送到浦江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手里,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后,对小刘进行了远程提审,发现其认罪态度良好。同时通过电话向当地派出所与乡镇街道询问情况,了解到小刘为人老实,无犯罪前科。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决定召开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各方意见。
可听证会召开之前,检察官遇到了一个难题。原来小刘家属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如果让其赶至浦江,不仅会让她们奔波劳碌,而且延误审核批捕时间。因此,检察官想到用手机视频通话的方式让其亲属参与。7月6日,浦江县检察院听证室内,除了在现场的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受害人,还有依托远程技术参与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和通过手机视频通话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引导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各方发表意见。各方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赔偿能力、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最后,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公开审查情况,浦江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自2018年以来,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60余次,对社会危害情节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59人。该院积极践行“智慧检察”理念,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互联网+听证会”新方式,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首次利用现代互联网远程视频连接技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节省检察官的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