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金华市检察院、金东区检察院联合金东区扶贫办、民政局、妇联、赤松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对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进行帮扶救助,市、区两级检察院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元。
案情回顾:债务纠纷致人死亡
2016年11月9日,被告人梅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打,梅某某将陈某某刺伤,致陈某某死亡。2017年12月1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梅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梅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某等6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动司法救助
判决生效后,加害人梅某某没有赔偿能力,其近亲属仅代为支付4万元赔偿款,吴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共生育有三个女儿,均系未成年人(分别为10岁、7岁、4岁),陈某某系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其被害身亡之后致家庭陷入贫困,吴某某需独自抚养三个女儿,四人均系金东区贫困户,申请人吴某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鉴于吴某某家实际情况,市、区两级检察院决定启动联动司法救助程序,金华市检察院决定对吴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金东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予以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
多部门联合救助,精准帮扶
5月21日,金华市检察院控申部承办人蒋曲波、金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娅莉、区妇联副主席陈卫华、赤松镇政府领导一行在双门村村书记的带领下来到吴某某家中,实地了解其生活情况。随后,与赤松镇政府领导、妇联干部等进行座谈,就吴某某一家的生活帮扶、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综合帮扶方案进行商讨。
6月12日,金华市检察院控申部员额检察官支新怀、控告申诉部承办人蒋曲波、金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娅莉、金东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扶贫办负责人周建斌和赤松镇妇联主席姜惠敏到金东区赤松镇双门村,专程为吴某某送去救助金人民币8万元,并鼓励其树立信心,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会共同帮助其度过难关,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扶贫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吴某某一家在补助政策、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给予帮扶,帮助其女儿陈某某成为浙江绿源集团“关爱儿童成长冠名基金”的受助对象。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只为帮助吴某某一家脱离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近况。
下一步,金华检察机关将以救助资金倾斜为重点、以多元化救助帮扶为核心、以持续跟踪回访为补充,构建协作救助格局,实现“多位一体救助+扶贫”的效果,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