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婺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婺城区民政局举办“国家司法救助专项社会帮扶基金”成立签约仪式,共同出台了《司法救助专项社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构建社会力量助力司法救助新格局。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志军,婺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章利军,婺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婺城区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陶迅等有关领导出席本次签约。
仪式上,余志军介绍了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基金设立的初衷以及近年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该司法救助专项社会帮扶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因案致贫、增贫、返贫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章利军介绍该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的自愿捐赠。陶迅表示所捐赠的款项将由婺城区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并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使用审批流程,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三家单位均表态将依法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让更多困难当事人得到帮扶救助。
司法救助专项社会帮扶基金的设立,是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积极探索国家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融合的又一创新举措。该举措旨在凝聚社会救助合力,通过多方力量,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司法救助工作新格局,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对困难当事人的帮扶,为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司法救助多元化新模式,能动履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让更多身处困境的当事人在体会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