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争先创优,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其中,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艳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