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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检察老人的遗愿
时间:2018-07-19  作者:陈璟晶  新闻来源:武义县院 【字号: | |
  

  

  “我父亲于715日过世了,过世前,嘱咐我们在他走后要到单位再为其交一次党费。”719日一早,武义县检察院退休干部黄昌喜的大儿子朱强(随母姓)来到该院,代其父亲交了一笔相当于未来5年的党费。这笔特殊的党费,不仅感动了我们,更让我们回想起黄老生前的点点滴滴。

  黄昌喜,男,1932912日出生于浙江省义乌县(现已改为义乌市),共产党员。自1949年起,黄昌喜先后在浙江省金华专员公署、浙江省金华地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农工部、浙江省林业厅等单位工作,1956年进入浙江省武义县检察院参加检察工作。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到武义县种子场、西联公社劳动。1979年平反后重回武义县检察院工作,直至199211月退休。

  黄昌喜自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被开除团籍、撤职降薪、下放劳动,直至1979年被平反,历经二十余年,一家人东分西散,备受折磨,然而他内心始终充满光明,坚信共产党会还他清白,并以此为精神支撑。即使下放劳动,他依然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搞好生产。他一直遵从党的要求——“干一行学一行”,在种子场劳动时依然坚持学习,学会了一整套农业技能,在萝卜试验田中种出了全县第一的大萝卜,被送到浙江省农业展览会上展览;在防治病虫害中,全面考虑治虫效果、成本和对人的危害,并通过实验测定掌握数据,形成一篇论文寄给农业部,受到肯定。

  1979年,黄昌喜被平反后,回到武义县检察院工作,历任检察员、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初回检察岗位,内心尚有担忧,已经离队二十余年,新政策新法条都不熟悉,只怕工作做不好。当时,检察院正碰上一件强奸杀人疑案,已经审查数月仍难以确定要不要逮捕,当时的院领导决定将此案交由黄昌喜办理。其时,他内心十分沉重,担心办不好案,但是既是组织上的工作安排,只好知难而上。为此,他反复查看证据材料,仔细审查,小心求证,最终发现了一个关键的疑点,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促使公安机关查出了真凶。在检察院期间,他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无一错案,得到群众和组织上的好评,受到60余次奖励,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成为浙江省检察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成员,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

  黄昌喜一直恪守将毕生精力献给检察事业、做一名合格检察官和共产党员的初心,即使身患生病,仍乐观面对、顽强拼博。1985年,他被查出肝内有一肿瘤,两年后确诊为肝血管瘤,直到1992年退休,这七年间从未停止过检察工作,坚持奋战在第一线,坚持与时间赛跑,与病魔做斗争。退休后,又被诊断出膀胱癌,他仍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心态,与癌症抗争20余年,创造了不小的生命奇迹,被誉为“抗癌明星”。期间,他勤于思考,笔耕不缀,先后写完了《激情记忆》、《激情记忆(第二部)》两本30余万字的回忆录,生动诠释了一位老检察人坚韧、勤奋、无畏的品格及精神,也为后人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一辈子热爱党、忠于党、有着四十年党龄的黄昌喜,用这笔特殊党费表达了对党的无限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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