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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
时间:2014-06-17  作者:范宝华  新闻来源:兰溪市检察院 【字号: | |

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改进纪律作风,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前期发现的问题。日前,兰溪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教育整顿。

一是深化纪律作风教育学习。进一步丰富学习教育活动形式。政治处、监察室负责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党课,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观看党内教育参考片、反腐倡廉教育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办公室负责印发学习参考资料。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生活会、院务会、支部会议、青年干警座谈会分层次开展纪律作风大讨论,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上报监察室备案。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讨论及整改的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完善干警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管。政治处做好收集干警家属信息工作,监察室负责向干警家属寄送廉政公开信并附上意见建议回执单,定时给干警家属发送短信温馨提醒。办公室配合制作纪检监察指南小册子,党风廉政宣传单。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不定期地走访干警家庭,加强与干警家属面对面的沟通,掌握家庭状况,发挥亲情监督预防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的沟通,邀请参加本院会议,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

三是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纪律。政治处牵头组织学习业务线上新法新规以及《关于提升“五个能力”,建设过硬队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监察室牵头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大讨论,监督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填写“一案两卡”,即廉洁自律卡、执法监督卡,结合“两官”履职评议活动,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和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由检察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查审查逮捕、公诉、反贪、反渎案件质量进行集中检查,监察室负责全程参与监督。

四是重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如实填写《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表》,监察室负责核实、检查干警表格填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发现瞒报、虚报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平时有婚姻变化、个人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内外、投资、房产等重大事项变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监察室汇报备查。

五是严肃工作、会议纪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浙江省检察机关“九项严禁”等要求,在原来考勤制度的检务督查基础上,推行值班领导考勤督查负责制。院值班领导在值班周期间,必须有一天检查单位迟到早退、到岗到位情况,监察室做好配合检查工作。政治处做好干警请销假的规范管理工作。监察室负责对请销假情况及工作、会议纪律做好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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