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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招鲜 公开听证促和解
时间:2018-04-02  作者:  新闻来源:浦江县院 【字号: | |
  

    为践行“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2018326日上午,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举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成功促进一起刑事和解。

  郑某和徐某都是在浦江务工的老乡,平时关系不错。20171021日晚,郑某与老乡徐某像往常一样在宿舍喝酒闲聊,当二人把酒甚欢之时,却因一言不合双方发生口角,情绪激动的郑某用力推倒了徐某,导致徐某腹部撞到桌角受伤。浦江公安局以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江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细心的承办检察官发现郑某已为当时的行为感到自责,同时表示愿意赔偿徐某所有的经济损失。认为此案具备刑事和解的基础,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的办案理念,促进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遂决定举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召集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和侦查人员,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公开听证会来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听证会上,承办人检察官细致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说通情理、说清事理、说透法理,慢慢打开徐某的心结。经过一个上午的耐心劝导和调解,郑某真诚道歉,并表示将悔过自新,徐某也表示不再追究郑某的责任,“我原谅他了,我相信他那天是无心之失,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更何况又是老乡”,徐某在签民事和解协议时说道。侦查人员认为郑某悔罪态度好,且取得被害人谅解,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最终,浦江检察院综合案件材料和各方意见依法对郑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处理。

  为落实“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检察活动,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2018年以来该院已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交通肇事等有和解基础的刑事案件举办6次公开听证会,均有效达成和解,并作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在检察办案的第一个环节实现刑事和解,有利于其他诉讼环节的顺利进行,切实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公开听证会成了化解刑事纠纷的一个良好平台,检察官来当“协调员”,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是践行“枫桥经验”的新举措,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打造促进社会治理法制化的“检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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