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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督促 白血病被告人被释放
时间:2008-11-06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检察网 【字号: | |

  8月14日,经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患白血病又并发肺结核的重病被告人邬勇被释放。

  7月28日,由平湖市检察院起诉的邬勇等人涉嫌赌博罪一案在平湖市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取保候审的身患白血病的被告人邬勇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且有干扰证人作证之嫌。8月11日,平湖市法院决定逮捕邬勇,并由平湖市公安局执行羁押于看守所。平湖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在收押检查时发现邬勇身患白血病,当天便找他谈话了解病情。谈话期间,邬勇出现咳嗽、痰中带血等症状,检察官立即联系了平湖市人民医院、平湖市疾控中心,并在看守所民警、狱医的陪同下将邬带至平湖市人民医院就医。经过确诊,邬不仅患有白血病,还并发开放性急性肺结核,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不宜羁押。为此,平湖市检察院分别向平湖市法院、平湖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变更强制措施释放被告人。8月14日下午,平湖市法院决定对邬勇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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