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
永康四协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被起诉
时间:2009-06-20  作者:胡国财 邵晓林  新闻来源:金华检察网 【字号: | |

  身为派出所协警员,却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6月17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对协警员胡肖飞、黄晓武提起公诉。此前的6月8日和10日,同为派出所协警员的吕蒙、陈跃伟也以此罪被起诉。

  据起诉书指控:2007年11月至案发前,胡肖飞、黄晓武、吕蒙、陈跃伟被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聘用任协警员,主要协助民警出警和所内日常接警工作。去年1月至6月,来自湖北的郑军(另案处理)、郑容(另案处理)、成和忠(另案处理)等人组织一批人在永康市解放街当店巷一带,从事利用色情勾引,以假币偷换人民币的犯罪活动。郑军等人为逃避处罚,经人介绍认识了胡肖飞等4名协警,要求胡肖飞等人为他们通风报信,并许愿给胡肖飞等人每月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报酬。胡肖飞等人便利用自己担任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协警的职务便利,在接到解放街当店巷一带关于卖淫嫖娼、人民币被偷换成假币的报警后,以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多次通知郑军等人,向他们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事后,陈跃伟、吕蒙、黄晓武分别向郑军、郑容、成和忠等人收取了7000元、7000元、12000元的“保护费”,而承诺给胡肖飞每个月5000元的报酬因胡肖飞被抓来不及支付。今年2月至3月,陈跃伟、吕蒙、黄晓武、胡肖飞等4人先后被永康市检察院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协警员负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胡肖飞等4人却利用职务之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