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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舍己救人缓刑犯获减刑
时间:2009-11-23  作者:杨晓东  新闻来源:金华检察网 【字号: | |

   11月11日讯 今天,刚刚被减刑的陈良军打电话给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检察官,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办事、认真履职,让他获得减刑。

  现年35岁的陈良军2006年9月因非法传销被武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陈良军被判缓刑后,被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去年8月14日下午,正在家里忙碌的陈良军,忽然听到有人高呼“救命”,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循声跑去。他跑到村中池塘边,只见一名小男孩在水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陈良军来不及脱衣服就跳入3米多深的水塘,不顾左脚被石头划破的疼痛,奋力将小孩救上岸。

  武义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检察官在了解缓刑罪犯情况时得知此事,立即对陈良军的表现作了进一步调查,认为陈良军舍己救人的行为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建议相关部门对陈良军减刑。武义县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依法将陈良军原有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相应缩短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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