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武义县院依法追诉的王高才、麻仁丁等11人均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武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3月份,武义县院在审查起诉林建国盗伐林木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举报,发现王高才、麻仁丁、王岳友等11人均已涉嫌滥伐林木罪,遂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追诉。同时发现该案中涉及到武义县下杨林业站有5名工作人员已涉嫌职务犯罪,便将该线索移送反渎部门,反渎部门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对林业站5名工作人员立案查处,法院已于近日依法做出判决。对王高才等11人,法院认定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