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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
婺城区检察院三个下沉让法律监督更有力量
时间:2011-03-28  作者:楼顺忠  新闻来源: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办案进基层,窗口设一线,服务惠民生,婺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力量下沉、服务窗口下沉、工作措施下沉”,逐步推动重心移、检力下沉,让法律监督更有力量。

近年来,为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婺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到资源集中,力量整合。将骨干力量和业务尖子向一线倾斜,鼓励检察官走进基层办案,深入群众调查,更为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着力办好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一年来共审查批捕6721096人,审查起诉7821322人。通过专项打击,共批捕“两抢”案件5080人,重大盗窃犯罪案件1326人,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案件2680人。积极配合我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开展,重点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乡镇规划员受贿案件11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面对涉检信访矛盾化解难题,婺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出击,紧盯信访案件高发区域,扎根农村开展蹲点办案。同时,加强领导下访、约访力度,做好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将法律服务窗口前移基层一线,让法律监督的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用群众的语言,把话说进人民群众心坎里,把事做到惠民利民的点子上。一年来共接待信访233287人,成功调处民事纠纷15件,并成功息诉了一起浙江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小组交办的申诉案件。深化落实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措施,出台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细化为25项工作措施,将工作措施与服务婺城大局联系起来,与保障民生结合起来,与强化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贯穿于各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重点解决好人们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为婺城科学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个下沉”,让婺城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更有分量。在2010年度,审查批捕工作立案监督同比增加100%,撤案监督同比增加300%,纠正漏犯同比增加41.1%。审查起诉工作追诉漏犯同比上升122.2%,追诉漏罪同比上升31.6%,创造了新成绩。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分类考核中,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位列全省B类基层检察院第811个科室的工作进入全省前十位,其中有4项单项工作获得第一,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0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同时,还被区委评为维护稳定先进单位,该院党支部连续84轮被评为“婺城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共有6个科室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3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另有17人次获得了省、市、区的各项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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